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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县以下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云中医函〔2023〕3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县以下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由申报人自愿填报,所在单位及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推荐、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经我局审定,拟确定陈南官等5人为县以下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名单。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共5天。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云浮市中医药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受理单位:云浮市中医药局
电话:0766-8608813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新平路33号,邮编:527300
邮箱:yfzyyj8813@163.com
附件:县以下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拟入选名单
云浮市中医药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县以下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拟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