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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坚决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制定了《云浮市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投资促进局 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云浮市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抢抓产业发展机遇,推动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形成工作闭环,为企业投资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办事创业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招商引资产业项目落地注册、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各环节需要,成立专班、确定专人,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领办、陪办等各类无偿服务,集中力量打通企业投资扩能服务链。
二、组建专班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组织,成立市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代办专班”),市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抽调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统一作为专职代办员(以下简称“代办专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产业投资项目代办专区集中开展代办服务。市级审批事项所涉单位指派联络员,协助、配合做好代办工作。
各县(市、区)参照市的模式,结合实际成立有关代办专班,专班包括各地工业(产业)园区管理部门(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代办服务工作体系。各地工业(产业)园区、各审批事项所涉单位指派联络员,服从代办专班工作安排,为企业提供代办服务。
三、服务原则
(一)坚持主动对接原则。凡符合条件的产业投资项目,经所在地代办专班主动沟通联系后,由企业自主提出委托代办申请,明确权利义务后,开始实施委托代办相关事项。
(二)坚持免费服务原则。各地代办专班接受企业委托的产业投资项目代办事宜,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无偿代办服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代办服务必须依法合规,科学编制办事流程,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禁泄露商业机密、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等现象发生。
(四)坚持责任到人原则。每个项目代办服务指定代办专员,各相关部门指定联络员,明确责任分工,做到项目有人管、进度有人督、问题有人查。
四、服务范围
凡本市区域范围内所有通过招商引资新引进产业投资项目,包括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属市本级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重点民资、外商投资项目,中央和省直单位投资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项目(不含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项目),可享受产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单个事项代办、阶段性代办、全流程代办。
五、服务内容
(一)项目落地投产全流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办理建筑许可、立项、工商注册等)。
(二)提供行政审批事项专业化咨询,上门辅导。
(三)组织召开各类工作协调会,及时化解产业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原则上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办理,代办服务提供相应协助、指导。
六、服务流程
(一)对接代办项目。各地招商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新引进的签约项目资料第一时间共享给项目所在地代办专班,代办专班主动联系企业,明确代办服务需求。
(二)明确代办专员。代办专班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代办专员,代办专员全程跟踪负责。
(三)梳理代办事项。代办专员根据代办服务需求,梳理具体的服务事项,明确审批的具体环节、所需材料、时限要求,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清单和服务计划。
(四)提供代办服务。项目策划阶段,第一时间主动服务,
组织联络员提供远程咨询或上门辅导,协助企业准备项目各审批阶段“一套材料”。项目审批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为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确保审批部门第一时间受理。项目审批过程中,第一时间跟进审批进度,组织协调处理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推动业务部门提供“绿色通道”快速审批服务。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积极配合企业加快开展竣工验收申报,由各级代办专班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联合验收。项目投产后,第一时间上门回访,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第一时间解决企业诉求,实现企业生命周期服务闭环。
(五)交办会办解决。对于项目代办中无法解决的难题,代办专员提交代办专班统筹研究解决。其中,较难解决的问题提请相关部门进行会办,特别复杂的问题提请所属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项目相关难题。具体包括:
1.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部门职能交叉、互相矛盾等影响项目办理进程的问题。
2.审批事项在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等审批制度改革中,因相关试行方案、办法不尽完善产生矛盾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3.政府优化服务所推进的重点项目在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时间等方面的问题。
4.代办专员认为有必要提请协调的问题。
(六)反馈交办结果。项目代办完成或其他原因终止代办的,代办专员应当向企业移交全部资料和审批文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结束代办服务。
七、工作职责
(一)企业工作职责。
1.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并保持稳定,如有人员变动,
应及时告知代办专员。
2.及时、真实、充分地提供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与代办专员共同做好项目申报材料整理工作。
3.根据审批部门提出的要求,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
4.审批环节必须要企业人员到场的,应及时派人到场。
(二)代办专员工作职责。
1.指导企业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按项目实际情况,协助编排项目审批进度计划。
2.协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指导填写各类表单,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部门办理。
3.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企业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做好与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工作。
4.及时发现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协调工作。
5.在项目代办的各阶段加强与市投资促进局等产业招商落地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及时告知项目进度。
6.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三)部门工作职责。
1.主动配合代办专员,为企业提供远程咨询或上门辅导,协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2.组织设立项目“绿色通道”,统筹本部门业务科室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审批、第一时间办结。
3.积极配合处理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代办专班牵头制定本地区代办服务具体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和增加代办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加快推动实现涉企事项全面代办。
(二)各县(市、区)代办专班负责对代办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推诿扯皮、办件超时甚至拒不配合的,定期通报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同时,根据服务成效和企业满意度,对代办专员和单位联络员实行考核评价。
(三)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单位联络员,积极配合开展代办服务相关工作。要全面梳理本单位涉企审批事项清单,优化并公示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等。要落实产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提升审批效能,限时高效办结,加快推动产业投资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