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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 二、健全营商环境制度方面 措施要求通过地方立法和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园区的建设与管理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落地落实。在立法中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融资等方面内容,持续推动完善市场准入、清理账款拖欠、政务诚信等方面的制度。发挥好立法基层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有效回应市场主体的制度诉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云浮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加大对限制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制度壁垒的清理力度,完善和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依法从严控制市场领域新设收费项目,同时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涉企收费案件。 三、完善涉企决策机制方面 措施要求进一步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涉企决策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政府部门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推动《云浮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涉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出台。对涉及行业、产业、企业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调研论证和专家论证。持续加强对涉企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审查力度,严把涉企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关口。主动公开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对相关重大决策的解读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压实政策制定机关主体责任,重点防止出台设置制度性垄断、不正当竞争、恶意补贴、低价倾销、不合理交易条件、占用经营者保证金等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助企惠企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托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开设“法企之声”以案释法专栏,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宣传服务。 四、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方面 措施要求抓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严格执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不当干预企业正常活动。运用“粤执法”非现场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提升执法监管智能化水平。 五、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 措施要求制定出台《云浮市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案》,推动完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政务诚信领域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防范和化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指导商会成立调解委员会,开展商会调解工作。健全由党委、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各方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化解商事纠纷格局。探索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制度,推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动态监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加大对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合理性审查力度。设立云浮12345热线涉企专线,在“云浮12345”公众号专门开设企业服务,打造不少于50类诉求智能化分办场景。制定《云浮市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诉求响应服务工作方案》,落实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