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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监督问责考核制度
为有效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亲民、便民、为民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问责
(一)市热线办负责12345热线平台、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渠道的工单受理、派转、办理、答复、回访等全过程,并定期通过《云浮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情况月报》进行情况通报。
(二)12345热线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工作人员未按办件时限规定和办件要求受理、办理工单的;未按要求及时反馈热线工单的;
2、工作人员未将反馈内容呈交分管领导审阅,擅自递交热线的;
3、对若干个责任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被指定的牵头单位无正当理由但拒不办理,导致逾期办理或过期未办理的;
4、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热线知识库的;
5、工作人员无故不在岗且未做好人员交接工作的。
(三)12345热线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热线办给予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法的,由市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因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致使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办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人员失职、泄密,致使来电人受到打击报复等一系列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不按时办理或推诿不办,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反馈情况与实际办理结果不一致,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同一交办事项,因反馈不符合要求而被连续3次退回重新办理的;
6、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或反馈情况,又不向市热线办说明原因,每季度累计达3次及3次以上的。
(四)每季度无正当理由而逾期办理的、逾期未办理件数量达到总收件量10%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问责。部门之间掩盖矛盾、推诿扯皮的,视情况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追究承办单位相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考核管理
(一)市12345热线工作是我市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核以年终考核为主,依据考核办法及检查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评定打分。
(二)考评内容:12345热线平台、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其他渠道收到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的工单按时办结情况
(三)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奖惩办法
根据我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本制度由2020年11月起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市12345热线考核扣分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