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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10-12-06 19:22:00)     分享到: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一)地质环境特点
  广东省位于南岭以南,南临南海。东、北、西三面与福建、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区)接壤。地势北高南低,境内山地、丘陵广布,海拔500m以上的山地约占31.7%,丘陵约占28.5%,台地约占16.1%,平原约占23.7%。根据全省地质环境和成灾特点,可划分为粤北中低山丘陵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为主地质环境区;粤东低山丘陵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环境区;粤西低山丘陵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环境区;珠江三角洲平原台地软基沉陷、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环境区;沿海台地平原软基沉陷为主的地质环境区;雷州半岛台地平原地面沉降、地裂缝为主的地质环境区(图1)。其中低山丘陵区为地质灾害多发的地貌类型。
  北回归线横穿我省中部,全省为亚热带?热带季风气候。高温多雨为主要气候特征。全省平均降水量多在1500~2000mm(图2、图3),南岭南侧的迎风坡佛冈一带降水在2000mm以上。但时空分布不均,每年4~9月为雨季,占全年雨量的80%以上。6~10月是台风影响本省的主要时期,台风常伴随暴雨、特大暴雨,形成以佛冈和阳江的暴雨中心区。在山区,暴雨常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加之不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地下水资源的过量开采和其它不合理的工程经济活动,使原本比较脆弱复杂的地质环境日益恶化,导致粤北、粤西和粤东地质灾害频发。
  (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分布特征
  1、崩塌、滑坡、泥石流
  崩塌、滑坡数量较多,分布几乎遍及各市,规模大小不一;泥石流较集中地分布于粤西、粤北和珠江三角洲北部地区,虽数量不多,但规模较大,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据本省已有资料统计,具有一定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共1055处。其中,崩塌484处,滑坡528处,泥石流43处(附表1)。
  (1)崩塌、滑坡
  对我省造成灾害的崩塌和滑坡,多发生在山区铁路、公路边坡、部分乡村、河流、水库边岸、矿山、采石场及建筑施工场地等。崩塌、滑坡的突然发生,常破坏铁路、公路,威胁交通安全,堵塞和淤积河床、水库,破坏矿山和建筑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近10多年的不完全统计,崩塌造成致死224人,致伤6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8284万元;滑坡造成致死53人,致伤5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4403万元。因此,崩塌、滑坡是造成我省重大损失的地质灾害,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铁路沿线崩塌、滑坡:京广铁路在粤北中低山傍水蜿蜒,沿途以变质岩、板岩分布为主,岩石风化强烈而残积层较厚,地质构造复杂,断层破碎带和软弱夹层普遍存在。因此,沿线人工边坡所诱发的崩塌、滑坡发育,共达17处。主要集中分布于乐昌?坪石、天堂山?连江口路段。
  公路沿线崩塌、滑坡:公路沿线由于人工开挖边坡较陡,护坡与排水设施不配套,边坡土层受降雨影响易于饱和,在重力作用下易失稳产生崩塌、滑坡,尤其是中低山区的公路最为严重。1998年6月23日,曲江县马坝镇孟州坝一公路发生滑坡,滑坡体约0.3~1.2万m3,公路边基坑被填埋,经济损失800万元。

  水库坝体、边岸山体崩塌、滑坡:水库蓄水、泄洪导致库岸发生的崩塌与滑坡,在我省库区也极普遍,对水库有一定的危害,如新丰江水库等。
  我省大江、大河两岸的陡坡时有滑坡、崩塌发生,比较集中发育在郁南县城至肇庆市西江南岸。此外,乐昌市北面武水西岸、英德市波罗坑?连江口北江东岸等也有发生。江岸人为诱发滑坡,则发生在肇庆市西江南岸的马安煤矿堆煤场和广州大桥南岸堤围。
  人为开矿、采石造成的崩塌、滑坡常有发生,主要由于长期开采,形成边坡过陡,部分悬空,上部岩体(土体)失稳而崩塌,或矿山开采形成采空区,常发生滑塌和塌陷,一般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部分山区农村在滑坡体上建房,加剧了滑坡的发生。云安县富林镇山草村委佛仔垌村和高村镇金山村委大卜寮村都建在半山腰的滑坡体上。82户366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需要及早采取防治措施。
  (2)泥石流
  我省已发生泥石流43处,其中大型泥石流占2.3%,中型泥石流占20.9%,小型泥石流占76.7%,虽数量不多,但灾情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近10多年来,泥石流灾害死亡209人,受伤77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9955万元。在粤北南雄、清远、连南、英德、曲江、乳源和粤西信宜、云浮及珠江三角洲的从化鳌头、花都梯面镇等地(附表2) 具备泥石流形成条件。此外,粤东汕尾市东涌的丘陵、台地区也有小型泥石流发生。

   2、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多见于覆盖型岩溶发育区和矿山坑道采空区。我省收集到的地面塌陷区137处,其中,大型塌陷占37.1%,中型塌陷占29.8%,小型塌陷占33.1%。

   目前发现的自然塌陷零星分布在粤北阳山、翁源、始兴、英德,粤西阳春,粤东河源、新丰和珠江三角洲增城及高明等地,共45处,规模不大。人为活动引起的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韶关市市郊、仁化县、廉江市、肇庆市郊、云浮云城区、广州北郊广花盆地、深圳龙岗、五华、蕉岭等地隐伏岩溶区。较典型且危害较严重的是广花岩溶盆地江村、肖岗、新华等地,1959~1995年,因抽水试验或开采抽水先后产生塌陷146处,致使白云区江高、蚌湖、神山三镇238间房屋开裂。仁化凡口铅锌矿由于矿坑疏干排水,引起严重地面塌陷、地裂2229处,范围达8km2,塌陷直径1~5m,最大达44m,深度30m,造成附近拆迁建筑物约80000m2,毁坏农田近400000m2,破坏了生态地质环境。
  非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粤北、粤东矿山开采区和广州市区大规模工程建设区。造成对居民、道路、水力电力设施、城建设施和耕地严重破坏,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附表3),治理费用超过1000万元。
  我省容易产生自然地面塌陷地段有阳春潭水?春湾?天堂地带、高要金利?肇庆?黄岗圩?三水地带、广花盆地、禾生坑?清远回澜地段、鱼湾?翁城地段、英德石牯塘?英德市城区地段、廉江城区?石岭地段及怀集、马宁、乐昌廊田、曲江樟市、深圳龙岗、化州官桥、五华双头、蕉岭等地。
  3、地裂缝
  已发现地裂缝113处,主要分布于雷州半岛,在粤北、粤东、粤中有零星分布(附表4)。胀缩土地裂缝有80处,其中67处分布于雷州半岛,其余13处零星分布于茂名、南雄、博罗、惠阳等地。
  滑坡地裂缝零星分布粤东梅州市松口、紫金县,粤中增城和粤西肇庆、封开、云浮、海安等地。1983年3月27日,紫金县黄塘镇胜利村附近山坡,沿花岗岩残积土层发生数条地裂缝,呈弧形叠瓦式排列,弧顶向山顶突出,裂缝宽10~32cm,深7~8m,裂缝长300~400m。
  疏干地裂缝见于茂名露天矿场北谭屋牙象一带。由于矿山开采疏干排水,产生地裂缝,地裂缝长一般5~40m,宽0.3~20cm,造成潭屋和牙象两村6737间房屋出现裂缝。
地震地裂缝主要见于阳江市阳西县附近,1969年7月26日阳江6.4级地震引起8处地裂缝。

   4、地面沉降
  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地面沉降有18处,主要发生在湛江市,其次零星分布于广州、中山、深圳、潮州等建筑场地。主要因过量开采地下水或基坑开挖,抽水疏干,引起地面沉降。
  5、软土地基沉陷
  主要发生在雷州、珠海、台山、中山、江门、顺德、东莞、佛山、广州、深圳、汕头等沿海软土分布区(附表5)。东莞市麻涌工商银行一幢六层楼房,建成后慢慢下沉,并向西倾斜61.8cm,仅倾斜扶正工程处理投入30多万元。
  桥墩下沉主要发生在佛山、江门、电白等地。1989年7月建成尚未通车的江门市耙冲桥,8月12日桥西岸因软基发生滑塌,使西桥台向河移动50~60cm,整个台身向岸倾斜。
公路路面开裂下沉见于新会?台山和西部沿海高速公路,裂缝长约25m,宽约1cm,影响路段长17km,原因是该路段软土层较厚(一般8~15m),对软土处理不当造成。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
  (1)1989年以来,广东省地矿局地质技术工程咨询公司完成的广州抽水蓄能电站永久公路排风洞对面路段的边坡失稳调查;广东地矿局水文工程地质二大队完成了《珠江三角洲农业地质灾害地质调研报告》和《广州市区红层风化土工程地质性质调查研究报告》等。
  (2)1987~1990年,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完成1:5万《广州市航空遥感环境地质图》和1:2.5万《广州白云区江高镇蚌湖、神山环境地质图》。
  (3)1990年,广东地矿局水文工程地质一大队完成了雷州半岛地裂缝调查,提交了《广东省地裂缝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4)1990~1992年,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完成了1:50万《广东省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5)1991~1993年,广东省地质矿产局水文工程地质一大队完成了全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编写了《广东省环境地质调查报告》。
  (6)1999~2003年12月,完成了1:10万云安县、和平县、东源县、五华县、兴宁市、紫金县、龙川县、信宜市、湛江市、连平县、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新兴县、郁南县、罗定县、南雄市、始兴县、连南县、阳山县、连山县、曲江县、乳源县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圈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编制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7)1999年以来,广东省地质矿产局水文工程地质一大队开展了“珠江三角洲”生态地质环境调查和京九铁路沿线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工作。
  (8)2000~2002年由广东省地质调查院主持,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完成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遥感综合调查》。
  (9)1996~2001年由广东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广东省地质矿产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共同完成了《广东沿海地质环境与灾害防治》。
  (10)1999年由广东省水利厅、中山大学完成了《广东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及水土保持信息系统》。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设有了明显进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1999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使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上了从无序到有序的法制化轨道。省、市、县基本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每年汛期都对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实地调查,提出防治意见。建立了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网络和重点县(市、区)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开展了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试点;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已开始启动;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
  省人大常委会1988和1999年通过的《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设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专章。2003年7月25日省人大通过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明确了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等,这是我省依法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此外,有关市、县政府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我省先后进行了粤北京广铁路崩塌、滑坡、云浮硫铁矿泥石流、107国道清新路段滑坡、靠椅山隧道泥石流、南海市尖峰顶山体滑坡及部分岩溶塌陷等十多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勘查治理;还完成了深圳市龙岗区岩溶塌陷、深圳大南山滑坡、河源紫金县黄屋滑坡等勘查项目、深圳市罗湖区断裂活动性监测与稳定性研究、恩平市洪?中学滑坡勘查与治理;和平县城东山岭滑坡群和深圳市龙岗区岩溶塌陷治理正在进行中。
  4、监测网络初具规模,预报工作卓有成效
  全省已有1个省级、9个地级以上市建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1个县级监测站,对一些危害较大的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开展了专门监测预报,进行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巡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1995年以来共调查突发性地质灾害123起,已建立了24个县(市)409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网络。近年来,成功地预报了郁南县平台镇大地管理区雅口村滑坡等17起地质灾害,及时撤离滑坡区群众,避免了4020人伤亡和7879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5、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全省现有34个单位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为保证工程质量,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和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从1999年以来,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共完成了215个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了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保证了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不到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前这一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2、基础调查工作滞后。广东在全国属地质灾害多发的省份之一,大部分的县(市)尚未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分布状况和危害程度尚不清楚。
  3、监测体系尚未健全,监测手段落后。目前全省已建9个地级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有5个监测站隶属关系尚未理顺;还有12个地级市未建立监测站;群测群防网络还处在初级阶段;地质灾害监测和信息传输手段落后,难以适时处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大量信息。
  4、缺乏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由于长期没有稳定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一些危害严重又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不到及时治理,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还受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5、防灾意识仍待提高。广大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薄弱,科普宣传力度不够,干部群众仍缺乏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自救与互救的应急反应能力不强。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以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采取预防与避让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 规划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讲究实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山区、平原和不同灾种防治的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5、坚持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的原则;
  6、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治理和受益者合理负担的原则。
  7、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是:用15年的时间,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基本掌握我省致灾地质作用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对重要经济区域的重大地质灾害作出评价预测,提出防治对策;千方百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度,提高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能力,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得到整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其危害和损失;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基本改变我省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局面,使我省地质灾害发生率和灾害损失量有明显降低,为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一个良好而又安全的地质环境。
  2、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2001~2005年)
  ??完成全省47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至2003年底已完成24个县(市) ),基本查清我省致灾地质作用的分布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度等;
  ??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成全省地质灾害空间信息,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
  ??建立县、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网络覆盖到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44个县(市),完成组建21个地级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形成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信息系统和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
  ??建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协助当地政府指导灾发区群众防灾自救,减少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广泛实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开展云浮硫铁矿、四望嶂煤矿等6处大型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建立2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与防治示范县;建立1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
  ??完成6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威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并作为示范点;
  ??对2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工程。
   (2) 中期目标(2006~2010年)
  ??完成18个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和10个县(市)地质灾害多发区风险区划。建立3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区划与防治示范县,建立2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
  ??开展石录铜矿、茂名高岭土矿等4处大型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对14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工程;
  ??全省山区县(市)全部构建起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完成受地质灾害威胁主要村镇干部群众防灾知识的培训工作;
  ??在重点城市、重要经济区、国家重大工程区部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完成6处重大地质灾害勘查防治项目,并作为示范点;
  ??对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不断修正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模型,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率。
   (3) 远期目标(2010~2015年)
  ??全面完成全省山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建立3~4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
  ??建立完善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地下水环境等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成果;
  ??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数字化工程,建立起现代化的全方位、开放式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为政府部门快速决策和实施准确而有效的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完成4处重大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并作为防治示范点;
  ??继续完成我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17个县(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对9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工程。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为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环境保障。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分区原则
  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的类型、时空分布规律及发展趋势,结合地质环境分区,以及气候、降水和人类工程活动等触发条件,对全省进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本《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定量划分原则:重点根据县(市)级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中查明的地质灾害类型、成因和分布规律,考虑地质灾害点的密度和发生的频率定量划分易发区。
  2、条件比拟,定性划分原则:对尚未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地区,参照全省1/50万地质灾害调查及有关调查成果,结合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等因素,综合考虑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和强度等因素进行比拟,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综合划定易发区。
  3、综合命名原则:地质灾害发生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制约,在同一地区内往往多灾种并存,命名时考虑各灾种的发育和危害程度予以综合,主要灾种只有一种的以该灾种命名,主要灾种不止一种的则进行综合命名。
  (二)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根据上述原则,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四类地质灾害较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不易发区(附表6)。
  1、地质灾害易发区
  (1)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A1)
  主要分布于粤西低山丘陵区、粤东低山丘陵区和粤北中低山丘陵区,面积达29031.2  km2 ,占全省陆地总面积16.3%。尤其是五华、兴宁、东源、和平、高州、信宜、云安、德庆、怀集、郁南、曲江翁源、乐昌等县(市)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严重威胁。区内山势陡峻,坡度陡,河流切割强烈,风化土厚,侵蚀、剥蚀作用强烈,斜坡较不稳定,气候条件复杂,多年平均降雨量达1400~1600mm,发灾24小时临界降雨量粤东为108~139mm,20%的频率的降雨量为180~260mm;粤西为104~161mm,20%的频率的降雨量为130~180mm;粤北为139~151mm,20%的频率的降雨量为140~200mm;每年4~6月份为暴雨集中期,是该区诱发地质灾害的多发期。
  (2)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B1)
  主要分布于珠江三角洲平原台地区的广州市北广花盆地、深圳龙岗,粤西低山丘陵区的阳春潭水?新兴天堂及云浮市区,粤东五华的双头等,面积约1909.29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1.1%。位于大中城市区的广州广花盆地、深圳龙岗、云浮市区等,均处于隐伏强岩溶发育区,由于过量开采岩溶地下水,历史上早已出现过岩溶塌陷(2000年6月15日,深圳市横岗西坑村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大面积地面塌陷,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且有进一步发展趋势。
  (3)地面沉降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D1)
  主要分布于湛江市区,地面沉降的中心在湛江市区的霞山潜水学校、赤坎的沙湾一带,面积约96.52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0.05%。至2000年累积沉降量分别为175.8mm、168.4mm,沉降面积约194km2,但目前未造成大的影响。区内主要集中开采中深层孔隙承压水,2000年地下水位下降大于2m的降落漏斗面积1118 km2。湛江市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是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
  (4)地裂缝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E1)
  主要分布于雷州半岛台地平原区的东部和南部,尤其是廉江高桥?营仔、遂溪下六?徐闻迈陈以及和安?海安最为发育,面积约4170.05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2.3%。区内以玄武岩残积土为主,岩性主要为粘土、粉质粘土,富含蒙脱石等粘土矿物,孔隙比大,压缩性高,自由膨胀率大于40%,在干湿气候条件的影响下易产生地裂缝。
  2、地质灾害较易发区
  (1) 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较易发区(A2)
  主要分布于粤北中低山丘陵区的乐昌?南雄以及粤西低山丘陵区的德庆高良?怀集汶朗和郁南?信宜?阳春?廉江一带,面积约45506.29 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25.6 %。发灾24小时临界降雨量粤东为125mm,20%频率的降雨量为120~240mm;粤西为161mm,20%频率的降雨量为140~200mm;粤北为159mm,20%频率的降雨量为130~160mm。该区的粤北中低山丘陵区,坡度多在30°~50°,山势高峻,地形切割强烈,沟谷深切呈“V”型。北江和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均经过该区。该区不仅是我省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和城镇建设的重要地区,也是农林牧业生产的主要基地。由于城镇建设加快,采石、开矿、修路、垦植等人类活动加剧,诱发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增加。
  (2)地面(采空、岩溶)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较易发区(B2)
  主要分布于粤北中低山区的连南西岸?阳山水口、英德大湾?翁源南溥和韶关市一带,粤西、粤东低山丘陵区的山前平原、山间盆地也有零星分布,面积约10733.85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6.0%。区内石炭系灰岩、粉砂岩、页岩,泥盆系砂页岩夹灰岩分布广泛,岩溶较发育,加上人类工程活动(采矿、抽取地下水)的影响,较易诱发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3)软基沉陷为主的地质灾害较易发区(C2)
  主要分布于广州?斗门县及潮汕沿海地区,零星分布于雷州市东部沿海和阳东大沟沿海一带,面积约11072.77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6.2%。区内均为平原台地区,广州?斗门一带的淤泥及淤泥质粘土极易发生软基沉陷灾害;汕头市区平原一带的高压缩性软土及易液化砂土,易产生地面不均匀沉陷和砂土液化,对工程建设十分不利。
  (4) 地裂缝为主的地质灾害较易发区(E2)
  主要分布于沿海台地平原区的阳西县和阳江市江城区,面积约6561.72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3.7%。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北东、北西向断裂交错成网,区域稳定性较差,地震频繁且烈度高,地震烈度区划为Ⅶ?Ⅷ度,构造地震频繁,各种土体力学强度低,受地震影响易产生地裂缝。如1969年7月26日阳江地震,震级6.4级,地震烈度Ⅷ度,受地震影响阳江?阳西滨海平原一带产生较多地裂缝。
  3、地质灾害不易发区(F)
  主要分布于沿海台地平原区、珠江三角洲平原台地区的东部和西部,其次是粤北中低山丘陵区的西北部和沿海台地平原区的西部和北部。面积约68626.38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38.6%。由于局部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导致局部水土流失较严重,以及诱发小型滑坡、崩塌,该区防治的重点是人类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

 (一)防治分区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受灾人口、人类工程活动,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行政单元相对完整性,将全省划分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三大防治区。再根据各区中主要地质灾害种类部署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和划分为不同的防治亚区。
  (二)分区部署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主要为粤东大部、零星分布粤西和粤北中低山丘陵区、以及雷州半岛台地平原区的西部和南部及珠江三角洲的花都市?斗门县一带。面积约43226.48km2,占陆地总面积的24.3%。按灾种可划分为五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
   ①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1):主要分布于粤东低山丘陵区,零星分布于粤西封开?云浮和信宜?郁南及粤北乐昌市,面积约29386.7km2。②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2):分布于广州市北广花盆地和粤西低山丘陵区的阳春潭水?新兴天堂一带,面积约1909.29km2;③软基沉陷为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3):分布于广州市?斗门县一带,面积约7663.92km2;④地面沉降为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4):分布于湛江霞山?赤坎沙湾地区,面积约96.52km2;⑤地裂缝为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5):主要分布于雷州半岛台地平原区的东部和南部,面积约4170.05km2。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如下:
  近期:完成该区30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编制各地级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强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害隐患点(如和平东山岭滑坡群、五华县桥江镇溜砂村唐子尾滑坡、紫金县黄屋嶂滑坡)进行勘察治理或搬迁避让。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完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实施中心城市、重要交通、输水干线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工程。
  建立湛江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科学制定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和完善区域及城市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立地下水资源优化管理模型,有效控制地面沉降。
  开展广花盆地一带地面塌陷区监测和研究,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做好开发利用规划,开展长期地下水动态监测。加强广州、东莞、珠江三角洲软土区的勘查和评价工作,在该区内建设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必须对软土沉陷采取防治措施。
  完成和平县和五华县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建成深圳市岩溶塌陷灾害预防示范区和深圳市活动断裂稳定性监测研究示范点。开展大宝山铁矿等六大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中远期:开展重点县(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健全并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继续实行并完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
  建成云浮市城区岩溶区地面塌陷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湛江市区地面沉降监测防治示范区和广州市广花盆地地面塌陷监测预防示范区,完善监测预报系统,科学制定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地下水资源优化管理模型。在深入开展预测预警系统和综合防治工程的基础上,同时争取在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主要为粤西低山丘陵区和粤北中低山丘陵区以及沿海台地平原区的阳西?阳东,面积约66251.95km2,占陆地总面积的37.3%。按灾种可划分为四种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
①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B1):分布于粤西低山丘陵区的大部和粤北中低山丘陵区的东北部,面积约45150.79km2。②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B2):主要分布于粤北中低山丘陵区的中北部,在粤西低山丘陵区的廉江市和封开县有小面积分布,面积约10743.85km2。③地基沉陷为主次重点地质灾害防治亚区(B3):主要分布于潮汕地区沿海一带,在阳江平冈,阳东大沟沿海和雷州市东部沿海一带有零星分布,面积约3408.85km2。④地裂缝为主次重点防治亚区(B5):分布于雷州半岛台地平原区的北部、东部以及沿海台地平原区的阳西?阳东县,面积约6561.72km2。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如下:
  近期: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工程建设选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实施大中城市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加强韶关乐昌、曲江及清远连南、英德地面塌陷的监测与防治;加强对潮汕地区沿海一带的软弱土地基沉陷的防治。开展预测预警系统和综合防治工程研究,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中远期:开展该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汕头?南澳和阳江两个地震区的地震预防及其诱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在深入开展预测预警系统和综合防治工程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率。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
  主要为珠江三角洲平原台地区的东部和西部,其次是粤北中低山丘陵区的西北部和沿海台地平原区的西部和北部,面积约68230.01km2,占陆地总面积的38.4%。对于沿海台地平原一般防治区除有零星的软基沉陷和小型的地裂缝外尚无其他的地质灾害,而中低山和低山丘陵区的一般防治区主要为丘间谷地的地质灾害不发育区。由于局部地区地下蕴藏较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较丰富的中深层淡水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其开发势在难免,这势必诱发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因此,应高度重视该区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防治工作,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县(市)基础调查与区划
  1、2001~2005年,至2003年底已完成全省地质灾害最严重的2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004~2005年完成地质灾害较严重的23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2006~2010年,在全面查清全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认真总结防灾区划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我省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为严重的1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3、2011~2015年,继续完成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轻的17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附表7)。
  (二)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则实行国家、省、市、县和受威胁单位或个人共同出资治理的方式。确保危害严重并需要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
  2005年以前完成和平县东山岭滑坡群等6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威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并作为治理点的示范工程。
  2006~2010年完成五华县平南镇滑坡等6处危害严重并需要进行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
  2011~2015年完成大宝山铁矿泥石流等4处地质灾害危险点。
  (三)搬迁避让工程
  对规模较大、危害较严重,工程治理费用高于搬迁费用,威胁分散性农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及早采取避让和组织转移、搬迁,根据灾害点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期分批搬迁,逐步使山区广大人民群众达到居无险地。根据初步调查资料,有46处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村镇需要避让搬迁。拟近期搬迁21处,避免7779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中期搬迁14处,可使3795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地质灾害威胁;远期搬迁9处,可使2404人生命安全免受地质灾害威胁(附表8)。通过对威胁较大灾害点进行搬迁避让,达到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为今后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搬迁提供经验。
  (四)典型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001~2005年,开展大宝山铁矿、云浮硫铁矿、凡口铅锌矿、韶关市曲仁煤矿、坪石煤矿、梅州市四望嶂煤矿等六大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006~2010年开展石录铜矿、茂名市高岭土矿、清远源潭?高桥高岭土矿、河源市东源?紫金瓷土矿等四大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通过对矿山开采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和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规划体系、管理体系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制度,为地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为地区经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提供矿山环境地质资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2003年以前,对24个山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中发现约409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县、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对其中的47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点制定防治方案(附表9)。
  2015年以前,全省其余58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结束后,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明确防灾负责人和监测人,形成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全面实施监测预报预警、灾情速报、灾后应急抢险以及信息反馈等制度。
  2、专业骨干网络建设
  2001~2005年,组建完成21个地级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优先建立云浮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等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并逐步建立云安县(含云城区)、和平县、紫金县、五华县、龙川县、翁源县、曲江县、阳春市、乐昌市、封开县等县(市)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危害严重,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灾害隐患点,由专业人员利用现代化设施进行监测。2005年以前,以和平县、五华县、信宜市一带的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崩塌、滑坡),广州广花盆地、云浮市云城区岩溶地面塌陷和湛江市区地面沉降监测为主,监测数据达到适时传输、自动处理。
  2015年以前,建成覆盖全省的以站网式监测为骨干的立体监测网络,建立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指挥系统。
  3、省级预警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2005年底前,建成以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对主要山区县(市)进行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检查,并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了解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抢险救灾,采取应急措施,提出处理对策。
  (六)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网络建设
  通过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各类地质灾害资料档案,建设地质灾害基础信息库和地质灾害信息网络。2005年底,初步建成主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结构,提供动态查询地质灾害信息,建成广东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系统,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在省电视台、电台和网站等多种媒体上向社会公布,2010年以前完成整个信息网络骨架建设,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状况和地质灾害管理公众自由查询系统;初步实现对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发布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2015年以前,建成相对完善的全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使一般民众能通过互联网查询任何一个地区的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致灾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和可能的危害范围;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定时或不定期向社会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服务。
  (七)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
  为提高我省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为探索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途径,更好地推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2015年以前,分别在深圳市、广州市、云浮市、湛江市、清远市、阳江市、河源市、韶关市重点县(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
  1、和平县、五华县、云安县、翁源县和信宜市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
  2001~2005年完成和平县和五华县,2005~2008年完成云安县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2009~2010年完成翁源县和信宜市示范县建设。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各县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并对其稳定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危害程度、影响因素和诱发因素等,并对其复活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县、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责任;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示范,更好地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为群测群防,全面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经验。
  2、深圳市龙岗区岩溶塌陷灾害预防示范区建设
  对深圳市龙岗区岩溶塌陷危险性进行详细研究,建立深圳市地质环境状况公众查询系统和地质灾害监测网络,适时将成果作为调整城市规划布局和工程建设的参考依据,有效控制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为深圳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良好的生态地质环境。该示范区2005年前建成,建成后将为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提供最直接的经验。
  3、云浮市云城区岩溶地面塌陷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
  云城区位于隐伏岩溶发育区,对城市居民和经济建设造成较大的威胁,因此,需要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完善监测预报系统,并进行勘查治理。该示范区2008年前建成,为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提供经验。
  4、湛江市区地面沉降监测防治示范区
  完善湛江市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研究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水位动态与地质结构的相互关系及其演化规律,结合海平面变化,深入分析地面沉降对城市建设、国土整治、经济发展的危害。建立城市和区域地面沉降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提出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有效对策措施;应用3S技术建立该区地面沉降预测预警系统,同时开发地面沉降灾害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风险评估模型,为政府制定区域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该示范区2010年前建成。
  5、广州市广花盆地地面塌陷监测预防示范区
  广州市广花盆地隐伏岩溶发育,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历史上,由于抽排岩溶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开采量大的生产井及采石场附近,局部地段产生了地面塌陷与房裂,造成较大危害。因此,应进行地面塌陷危险性分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科学制定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地下水资源优化管理模型,有效防治地面塌陷。该示范区在2013年前完成。
  6、阳春市岩溶塌陷监测预防示范区
  该区为阳春盆地隐伏岩溶发育。2003年8月4日,阳春市大河水库移民西安置区发生岩溶塌陷,造成安置区西区4巷6幢楼房沉陷倒塌,3人死亡。由于该区属人口密集区,危险性高,潜在隐患很大。需要建立阳春市岩溶塌陷监测预防区,进行地面塌陷危险性分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该示范区在2013年前完成。
  7、英德市岩溶塌陷监测预防示范区
  英德市区隐伏岩溶发育,岩溶塌陷灾害发生频繁。由于该区是人口密集的城区,岩溶塌陷灾害潜在的危险性大。因此,建立英德市岩溶塌陷监测预防示范区,进行地面塌陷危险性分区,科学指导城市建设规划和规范工程建设活动。该示范区在2015年前完成。
  (八)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把好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预防关。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堵住地质灾害源头,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标准,建立专家查询系统,提高评估成果质量。
  (九)开展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区风险区划
  以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研究我省致灾地质作用活动程度与各地区社会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我省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2010年以前:
  1、完成珠江三角洲(深圳市、广州市等)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2、完成我省主要交通干线(京广、京九铁路、京珠高速公路)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3、完成我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6种常见的、多发的致灾地质作用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和风险性评价。
  4、完成我省重要城市和地质灾害严重的1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包括广州市、深圳市、云安县、和平县、紫金县、五华县、兴宁市、东源县、龙川县、乐昌市;
2015年前继续完成我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1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包括恩平市、封开县、郁南县、信宜市、湛江市区、怀集县、德庆县、梅县、翁源县、曲江县。
   (十)加强近海海域地质环境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强我省沿海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重点是海岸带和岛屿),对我省沿海地质环境质量进行分区和地质灾害分布特征进行划定,为我省未来沿海地区的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以及防灾减灾战略,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地质灾害监测技术与灾情评估方法研究
  2001~2005年完成地质灾害监测系统设计与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研究和群测群防监测地质灾害方法研究;2006~2010年完成滑坡、泥石流暴发的降雨临界值研究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方法研究;2011~2013年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综合分析。
上述不同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见附表10和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近期重点实施计划布局图(2001~2005年)(图4)。

六、主要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属政府职能,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气象、公安、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快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和地质灾害限期治理避让制度。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管理制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估、勘查、设计、施工的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控制不合理的经济工程活动,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按照《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并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资金,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自然作用形成的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地质灾害以政府为主,防治经费实行分级出资:重点防治区以省财政为主,市财政为辅,努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次重点和一般防治区以市、县两级财政为主,省财政为辅,鼓励企业个人资助;各产业、企业部门所辖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由各部门自己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基础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各级政府财政共同出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负责治理,根据实际情况政府予以资助。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工作收费价目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概算(附表11),实施本规划需费用16266万元,其中近期9561万元,中期3690万元,远期3015万元。
  (四)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创新战略
  确立科技创新在地质灾害防治的核心地位,将科学技术研究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含量,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理论有新突破。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力量的优势,围绕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攻关,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加强合作和交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原则,切实加强示范工程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推广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经验,积极推广使用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新技术、新方法。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与水平
  采用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培训教育、网站等各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全社会对地质环境保护的认识,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参与感。并将宣传重点放在山区的农村和乡镇。每年举办1~2期地质灾害调查及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培训班,有计划组织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参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增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处置能力,不断推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能力,努力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县、县级市

滑坡(处)

崩塌(处)

泥石流(处)

县、县级市

滑坡(处)

崩塌(处)

泥石流(处)

县、县级市

滑坡(处)

崩塌(处)

泥石流(处)

韶关市

市区

2

 

1

广州市

市区

8

18

1

阳江市

市区

2

2

 

仁化县

1

 

 

从化市

1

3

2

阳东县

2

4

 

南雄市

2

 

2

小计

9

2

3

阳西县

2

12

 

始兴县

1

 

 

佛山市

南海市

1

6

 

阳春市

3

3

 

翁源县

1

1

1

顺德市

 

1

 

小计

9

21

 

新丰县

1

 

 

高明市

2

3

 

江门市

新会市

2

 

 

曲江县

1

 

 

三水市

 

3

 

台山市

3

 

 

乳源县

2

 

1

小计

3

13

 

恩平市

3

 

 

乐昌市

11

4

 

珠海市

 

 

2

 

鹤山市

3

 

 

小计

22

5

5

东莞市

 

2

3

 

小计

11

 

 

清远市

市区

 

1

2

肇庆市

市区

1

 

 

深圳市

 

5

8

 

清新县

 

 

2

高要市

 

1

 

惠州市

惠东县

1

 

 

英德市

7

7

2

广宁县

1

1

 

惠阳县

 

1

1

佛冈县

1

1

 

四会市

 

1

 

龙门县

1

2

 

连南县

1

 

3

德庆县

3

1

 

小计

2

3

1

阳山县

1

1

1

封开县

2

2

 

汕尾市

海丰县

1

2

1

小计

10

10

10

小计

7

6

 

陆丰市

 

1

 

梅州市

蕉岭县

 

2

 

湛江市

市区

3

2

 

小计

1

3

1

梅县

1

7

 

徐闻县

6

4

 

汕头市

市区

1

1

 

大埔县

2

2

 

雷州市

 

4

 

澄海市

 

3

 

丰顺县

 

3

1

遂溪县

 

3

 

小计

1

4

 

五华县

51

48

5

小计

9

13

 

揭阳市

揭西县

1

 

 

兴宁市

76

69

7

茂名市

高州市

2

4

 

潮州市

潮安县

1

 

 

小计

130

131

13

信宜市

4

3

1

饶平县

1

1

 

河源市

市区

 

2

 

电白县

1

6

 

小计

2

1

 

和平县

98

108

 

化州市

2

4

 

全省

合计

合计

528

484

43

龙川县

3

 

 

小计

9

17

1

 

 

 

 

紫金县

89

76

4

云浮市

郁南县

5

 

 

 

 

 

 

连平县

3

 

 

云安县

65

18

3

 

 

 

 

东源县

32

38

2

小计

70

18

3

 

 

 

 

小计

225

224

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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