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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
(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0-12-27 10:52:06)     分享到:

 

 

 

云浮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执行

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市自20076月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在省厅、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全市市、县两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严格执行调查规程,农村、城镇、专项土地调查工作和基本农田上图等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成果已统一上报国家。

近期,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对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既是对项目执行是否规范、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经费使用是否高效的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也是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这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专门成立了云浮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叶锐局长为组长,吴宝钦(副局长、市二次调查办公室主任)、伦力文(局纪检组长)、陈在中(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市局办公室、地籍科、监察科、财务室、纪检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有关科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负责具体工作。为尽快开展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抓紧落实、协调配合,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及时汇报检查情况。  

二、执行方案,认真开展比对检查。

427日,我们收到《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方案》后,及时将该方案转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逐项的比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经费执行、财务监督等各个环节。同时,市局分管领导先后两次组织市二次调查办的工作人员学习方案,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主动、全面地清查好市级情况;二要加强检查,掌握全市检查工作动态情况,针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三要认真总结,按时向省上报全市情况。

根据省、市要求,我们组织对市级专项检查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具体分成两个组:一个组负责项目档案资料核查,如:项目经费批文、项目采购、有关制度和决策资料等;一个组负责财务核查,主要是本级经费执行、使用程序以及省拨专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等。各县(市、区)也专门组织地籍、财务、纪检等股室开展了专项检查。518-20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专门对云城区、云安县、新兴县的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县级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也对郁南县、罗定市的汇报材料进行了审查。

经过20多天的工作,专项检查基本情况是:

(一)项目执行较为规范。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二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项目实施时,均向当地政府申请了专项经费,且得到批复及资金拨付。项目组织实施时,一些县(市、区)采用了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一些县是经政府审批而采用单一来源或协商确定方式,程序较为规范。在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方面,未发现问题。

(二)经费使用基本合理。在经费使用中,各地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较好地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省拨补助经费专款专用要求。据各级自查,已使用经费用于会议、培训、检查验收、年度变更或统一时点调查。

四、存在问题

个别局项目资料较为分散,未能集中管理。因为项目时间近三年、经办人员岗位变动等因素,个别局的项目资料较为分散。

五、下步工作

1、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二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资料,要统一立卷,移交档案室或专人保管。

2、节余经费要按原计划使用。按原批准用途,规范合理地使用节余经费,不浪费工作经费。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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