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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对《关于云浮市云城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等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公告
(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3-09-10 16:41:55)     分享到:

云国土规划告〔20132

 

征求对《关于云浮市云城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等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公告

 

广大各界群众:

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充分利用云城区集体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关于云浮市云城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等问题的通知》,现向广大各界群众征求意见,请于2013920日前,可通过来信、来电、电子邮件来函我局。

联系电话:0766-8936671

    箱:YFGT6666@163.COM

附件:1.《关于云浮市云城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等问题的通知》。

        

 

     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3914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等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充分利用云城区集体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199911日前,在云城区辖区内征地返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留用地、回迁地等符合下列条件,经批准可用于房地产开发: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二)已办理使用权证或土地现状在199911日前变更的建设用地;

(三)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限制土地使用权的;

(四)界址清楚,没有权属争议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留用地、回迁地等,申请房地产开发用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村民代表意见书(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

二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签名确认);

(三)土地所有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199911日前变更为建设用地资料。

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的,逐级审批后,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或成交价)的20%补交地价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

三、199911以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省政府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向土地行政主管部提出申请;

(二)村民代表意见书(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

二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签名确认);

(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一方案”(呈报说明、征收方案);

(四)、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情况的说明》;

(五)征地补偿安置及被征地农民社保听证材料;

(六)拟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和明细表;

(七)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八)征地预存款证明(或已付清征地补偿的证明及凭证)

(九)集体建设用地说明;

(十)政府《关于招、拍、挂的承诺》;

(十一)无需落实留用地安置的承诺(村集体出具);

(十二)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地社会保障意见》;

(十三)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十四)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十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十六)建设用地红线坐标数据光盘;

(十七)政策法规规定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四、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税费(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社保、征地管理费、勘测定界报告费等),由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支付。

五、集体建设用地经批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给村集体使用。开发利用时,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地价款。

六、云浮市云城区城镇批次建设用地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征地留用地和回迁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后,按国有建设用地无偿划拨给村集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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