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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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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日期:2018-12-12 15:00:0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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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规〔2018〕118号)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编制了《云浮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以下简称《划定》)。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公开举行了《划定》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2018年11月5日在云浮公众信息网站、云浮规划网站发布了《划定》听证会公告,截止至11月9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了15名听证参加人。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11月12日在云浮公众信息网站、云浮规划网站公布了《划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11月20日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12月5日下午,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在本单位七楼大会议室召开《划定》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为15人,实到11人,郑永发、傅灿星、韦金礼、陈锦灿等4位同志因事请假,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市规划编制委员会萧劲风同志,听证陈述人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徐露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划定》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划定》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5名听证参加人,实到11名代表,郑永发、傅灿星、韦金礼、陈锦灿4人因事请假。11名代表中,政府部门代表8人,群众代表3人。具体名单如下: 1、政府部门代表:云安区人民政府的陈文静、罗定市人民政府的沓晓燕、新兴县人民政府的叶玉仪、郁南县人民政府的江海琪、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刘伟雄,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的陈显光、市环境保护局的黄学良、市交通运输局的覃丽。 2、群众代表:云浮市云建测绘有限公司的吴弟军、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的张燕开、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司马村委会的杨三仔。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1名听证参加人就《划定》方案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原则上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全部听证参加人均同意《划定》方案,同时对《划定》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1、陈文静(云安区人民政府): (1)我区石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5)》现处于修改完善阶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该规划范围由11.07平方公里扩大至12.16平方公里,增加了1.09平方公里。建议《云浮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石城镇总规作进一步对接。 (2)建议请校对成果中我区基本情况的文字表述。 2、沓晓燕(罗定市人民政府): 建议进一步校核文字内容。 3、叶玉仪(新兴县人民政府): (1)建议进一步校核文本中的相关数据。 (2)建议对空间格局边界和空间管控边界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 (3)建议把位于簕竹镇的殡葬设施、环卫设施不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把指标调到其他急需建设的区域。 (4)工业园北园以南的区域,目前土规已调整为建设用地,项目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议纳入开发边界内。 (5)高铁新兴南站已确定,本次开发边界需考虑进去。 4、江海琪(郁南县人民政府): 建议将县城九星湖旁边已开发地块纳入空间管控边界。 5、刘伟雄(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1)我园区思劳-腰古片区有部分用地未纳入管控边界范围,不能满足近期开发需要。 (2)我园区思劳-腰古片区区位优势明显,基础好,建议优先安排足够的发展空间。 6、陈显光(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1)建议进一步与《云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作对接。 (2)进一步校核相关图表、文字内容。 7、黄学良(市环境保护局): 进一步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最新方案以及生态严控区范围,校核文本中的文字内容。 8、覃丽(市交通运输局): 建议修改文本“5.7与交通部门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相关数据资料,与我局正在修编的《云浮市综合运输体系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进一步对接。 9、吴弟军(市云建测绘有限公司):无意见。 10、张燕开(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无意见。 11、杨三仔(云安区高村镇司马村委会):无意见。 四、听证会各方提出的主要问题 11名听证参加人原则同意《划定》方案,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岐的重大问题,同时听证参加人分别对《划定》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1、陈文静(云安区人民政府): (1)我区石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5)》现处于修改完善阶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该规划范围由11.07平方公里扩大至12.16平方公里,增加了1.09平方公里。建议《云浮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石城镇总规作进一步对接。 (2)建议请校对成果中我区基本情况的文字表述。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划定》将进一步衔接《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5)》的成果内容。同时,下一步将校核成果中26页至27页云安区基本情况的文字表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修改。 2、沓晓燕(罗定市人民政府): 建议进一步校核文字内容。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划定》将进一步校对文本内容中行政区划图和相应表格中的镇(街)名称等文字内容表述。 3、叶玉仪(新兴县人民政府): (1)建议进一步校核文本中的相关数据。 (2)建议对空间格局边界和空间管控边界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 (3)建议把位于簕竹镇的殡葬设施、环卫设施不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把指标调到其他急需建设的区域。 (4)工业园北园以南的区域,目前土规已调整为建设用地,项目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议纳入开发边界内。 (5)高铁新兴南站已确定,本次开发边界需考虑进去。 分析及处理建议:部分采纳。 (1)《划定》将进一步校核、更新文本中关于云浮市各(市、区)已纳入城乡规划统计一览表等表格中的数据; (2)《划定》将增加关于对空间格局边界和空间管控边界之间关系的文字阐述; (3)《划定》将把位于簕竹镇的殡葬设施、环卫设施用地划出城镇开发边界,把指标调到其他急需建设的区域; (4)待提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划定》将把工业园北园以南的区域已有规模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5)因高铁新兴南站周边用地尚未明确建设用地具体范围,待土规调整后再进一步落实,建议纳入空间格局边界。 4、江海琪(郁南县人民政府): 建议将县城九星湖旁边已开发地块纳入空间管控边界。 分析及处理建议:解释。根据《云浮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送审稿),县城九星湖旁边已开发地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建议待《云浮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后,《划定》方案进行同步修正。 5、刘伟雄(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1)我园区思劳-腰古片区有部分用地未纳入管控边界范围,不能满足近期开发需要。 (2)我园区思劳-腰古片区区位优势明显,基础好,建议优先安排足够的发展空间。 分析及处理建议:部分采纳。 (1)《划定》方案是以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区定位、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基础,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及有条件建设区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划定,充分衔接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业生态保护线等生态保护控制线,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思劳-腰古片区)部分用地因涉及生态底线,因此未纳入管控边界范围。 (2)《划定》方案在落实2020年规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已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县(市)城区、中心镇规划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等重大产业平台的发展空间。 6、陈显光(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1)建议进一步与《云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作对接。 (2)进一步校核相关图表、文字内容。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将根据市国土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成果进一步核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数据,并对文本中相关图标和文字内容进行校对完善。 7、黄学良(市环境保护局): 进一步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最新方案以及生态严控区范围,校核文本中的文字内容。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划定》将进一步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最新方案以及生态严控区范围,同时核实文本中的文字错误。 8、覃丽(市交通运输局): 建议修改文本“5.7与交通部门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相关数据资料,与我局正在修编的《云浮市综合运输体系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进一步对接。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划定》将充分对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打造同城一体化的城区交通体系。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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