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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3-10-10 11:14:00)     分享到:

云浮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2〕8号)和《印发云浮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云府办〔2012〕114号),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十二五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云浮”这个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宜居城乡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重点,以增加中心城镇辐射带动能力、提高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为关键,走有云浮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区域中心城市初具中等城市规模,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明显提升;文化强市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宜居城乡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全方位提高我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

分项目标。

——城镇化水平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导乡村人口向市区及中心城镇集聚,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到2015年,实现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

——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增强建设用地的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0平方米/人,人均乡村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人。

——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力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基本保障,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195套。全市住房保障总体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加大“三旧”改造力度,大力推进城中村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村企共建,引导和集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新民居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城乡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供给目标: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云浮市域范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卫生、防灾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达标,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95%以上;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和交界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控制在省控制指标以内;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要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在90%以上水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在92%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其中市区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宜居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5/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以上,森林覆盖率67%以上,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10%以上。

——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参保、受教育比例基本覆盖目标: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75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80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3%和11.8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生1.2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7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8%。

——村镇规划编制目标

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高起点制订镇村规划,科学指导镇村建设。重点编制好村级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农村产业布局、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建设整治、村村通公路以及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镇村规划与县、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到2015年底,全市中心镇和80%以上村庄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三个宜居”创建工作目标

云浮全市共有63个镇,118个社区,847个行政村,8309个自然村。“十二五”规划创建40个宜居城镇(创建60%的镇),60个宜居社区(创建50%的社区),800条宜居村庄(创建10%的村庄)。

——中心镇建设规划目标

“十二五”中心镇建设规划数目为14个。

二、“十二五”城镇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市城区扩容提质工作。

1.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聚集发展、率先崛起”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推进云浮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报批各项工作。制定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出一条有别于珠三角传统发展模式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实施“城市向北拓展,新区向滨江靠拢”的战略部署,拓展云浮城区的发展空间,形成“两区两园”发展格局。加快推进西江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启动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着重研究重点项目的选址及规划建设,加强指导和推进西江新城规划建设。(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编制委员会牵头,云城区政府、云安县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2.稳步推进旧城区“提质”。升级改造蟠龙天湖片区,打造集旅游、悠闲、娱乐于一体的“城市客厅”;加快推进云浮市教育园区,特别是体育公园、体育场等项目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三旧”改造项目建设,优化、美化城区环境;贯通城区断头路,改善居民出行环境;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力改善市容市貌及加强市民环卫意识,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云城区政府牵头,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体育局、市“三旧办、市创卫办等单位配合)

(二)提升特色产业,构建经济多元、集聚高效的城镇体系。

3.“十二五”期间,以特色产业为依托,提升发展空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打造“国内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目标,统筹规划,精心实施,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集聚,提升支柱产业素质,推进特色产业高端化,构建技术先进、特色鲜明、配套完善、支撑有力的特色产业发展体系,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三)加快园区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4.大力推进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顺德(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云浮双东环保工业园(含郁南大湾分园)、佛山南海(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用足用好有关扶持政策,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园区共建发展。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引导企业进园,推动企业聚集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中心城镇和小城镇集聚,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四)打造城镇体系,加快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

5.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以城镇为节点,以区域交通干道为轴线,按照“一核三副”的市域城镇发展格局,统筹协调中心城区与市域县(市)的发展,重点强化云浮新区对罗定、新兴、郁南等县(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市域均衡发展。“一核”指中心城区,是市域核心发展圈,“三副”包括罗定、新兴、郁南三个县(市)。通过“一核三副”的市域城镇格局建设,形成市域联动发展圈,以各中心镇为骨架、各小城镇为依托,促进产业在不同类型城镇之间的合理集聚和分工,强化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和现代制造功能,强化县城、中心镇的产业集聚功能,加强小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和居住功能。(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五)大力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工作,提高城镇化生活质量。

6.“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9个以上名镇、98个以上名村,在宜居城镇、宜居社区、宜居村庄建设的基础上打造和完成省级5个名镇、5个重点社区、74个名村的创建任务。各镇要大力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产业,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人才培训等,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口集聚,加快推动城镇化步伐。推进我市绿道规划建设工作,完善绿道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绿道管护机制,按省的部署筹划推动我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宜居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六)推进低碳城镇建设,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7.推进低碳城镇建设,努力创建国家低碳经济城市。以推进节能减排为手段,以典型示范为带动,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技术、工业用水“零排放”技术开发应用。至“十二五”规划期末,全市绿色建筑要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不小于70%,单位GDP能耗百分比和单位GDP用水量百分比达到省考核指标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七)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泛珠三角交通枢纽地位。

8.建成“一主一副”的两个交通枢纽中心:集合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水运为一体的都杨综合交通枢纽主中心和集合高速公路、铁路为一体的罗定综合交通枢纽副中心。近期重点加快以“七三三三一”工程为重点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一主两副”复合交通走廊。“十二五”期间完成云罗高速、罗阳高速、江罗高速,加快汕湛高速、怀罗高速建设;加快都杨西江大桥、安杨公路、云杨公路、G324 线云浮市安塘至河口段(改线工程)、云安县六都至高要大湾(云浮段)等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完成南广铁路及枢纽站云浮段的建设,完成罗岑铁路及枢纽站建设;加快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十二五”期间规划每年建设农村公路 300 公里。至“十二五”规划期末,市域公路网密度达到116.2公里/百平方公里,城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9.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布局,加快镇区公交规划、建设,扩大公共交通覆盖范围,减少公交盲区;加强公交停靠站及公交场站建设;增加节能环保型公交车辆,积极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建设高效快速的城市现代化公共交通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云城区政府、云安县政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

(八)出台优惠政策,加快推进“三旧改造。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和《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的精神,科学规划,从供地政策、地价、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降低“三旧”改造成本,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吸纳社会资金,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市“三旧办、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

11.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动产品开发、设计与创新的信息化,加强石材、水泥、硫化工、不锈钢制品、电力等传统产业生产设备与过程控制的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传统产业向现代化产业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12.加快交通、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公安、安全、旅游、文化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积极引导学校合理分配软硬件的投入,加大乡村学校投入,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续建云浮市三防指挥系统,提高三防防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云浮市地理信息公告平台,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各县(市)交通局基层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三、政策和体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3.各级政府应成立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搞好城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为城镇建设提供项目、资金、技术支持。要着力加大市、县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力度和资金投入。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城镇建设、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二)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加强规划管理。

14.做好各项规划的修编和审批工作,科学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要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规划对基层建设投入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提高基层规划管理对项目本身的工作效率,保证城乡各项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实施。(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

15.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云浮市非农业户口入户暂行办法》,适度放宽城镇户口落户政策,同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16.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要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加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放宽户口迁移限制,鼓励外来人口迁入和定居,将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逐步实现本地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鼓励城市化地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居住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17.健全县以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权责明确、隔墙保障、分类实施、奖补结合的原则,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稳定规范的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现基层政权和组织“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政策目标,确保县(市)、镇(乡)和村级基本支出需要,推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18.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在增强县级财权与事权完整性、协调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省级帮扶责任和管理力度,优化县域发展环境,增强县域发展动力,努力构建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财政管理扁平化。(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19.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及实施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及实施工作。配合完善增值税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按照“正税清费”和“分类规范原则”,继续对政府收费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五)改革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

20.搞好全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总量控制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体系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全市各类土地资源。综合运用环境容量、功能定位、产业导向、城镇布局和用途管制的调控工具,引导和控制土地利用的总体规模,加强宏观战略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分析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方向的变动,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奠定技术基础。(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21.搞好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统筹安排,确保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投资领域和市重大项目的土地指标。强化土地储备中心功能,统一收购、储备、开发和供地,充分发挥土地总阀门的调控功能。支持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建设。(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22.积极稳妥推进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出让。有效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完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市场机制。贯彻保护公共空间、农业用地、自然景观用地的理念,制定城镇建设集约用地的导向性政策。城镇建设引入“理性增长”理念,城市建设相对集中,适当增加居住点的居住密度,提供共享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23.加强土地的动态监督,严格按照《土地闲置处置办法》处置闲置土地,优先盘活闲置土地。健全闲置土地的动态监管机制和措施,对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闲置用地,采取限期开发、调整项目、整理复垦、土地回收等多种途径促进盘活。同时,通过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加强闲置土地处理的有关办法,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从制度上防止和减少闲置土地的产生。(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24.激活低效土地。从激活零星、低效工业园区用地入手,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对存量建设用地中的批而未供、已批未用、部分闲置、低效利用等各类土地采取二次开发、主体调整、收购储备等措施进行有效激活。淘汰劣势低效土地利用企业,腾出土地发展都市型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创意产业。(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六)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5.统筹城乡就业。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扩大就业作为城镇化的基础工作,以稳定和扩大就业带动城镇化。大力发展服务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基本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努力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在部分地区率先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26.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统筹建立覆盖各类人群、分不同档次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普遍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形成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保障体系,完善和大力推行企业年金制度,鼓励发展商业保险。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27.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工程。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加入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和完善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重点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工作;完善政策,健全适龄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28.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市级统筹,县(市、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的社保管理服务网络,构建以社会保险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服务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附表:云浮市“十二五”城镇化发展指标体系

内容

指标

2010年

2015年

年均

增长(%)

指标类型

GDP总量(亿元)

394.27

793

15

预期性

人均GDP(元)

16117

30760

13.8

预期性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33.7

36.5

 

预期性

一、二、三产业比重

25.9:40.4:33.7

18.5:45:36.5

 

预期性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3.54

58.58

20

预期性

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13.5

23.79

12

预期性

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

8.13

14.33

12

预期性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亿美元)

0.79

1.27

10

预期性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312.66

1074

28

预期性

单位GDP能耗降低(%)

1.54

完成省

考核指标

 

约束性

单位GDP用水量降低(%)

 

完成省

考核指标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4613

25753

12

预期性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6744

11800

11.84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或城镇调查失业率)(%)

3

3.5

 

预期性

城镇住房保障率(%)

100

 

约束性

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人)

1.1

1.2

 

预期性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

56.4

75

 

预期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98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2.27

88

 

预期性

市域常住人口(万人)

236.29

257.96

1

预期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7

7

 

约束性

市域城镇化率(%)

52

58

2

预期性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万人)

35

50

 

预期性

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110

 

指导性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40

≥60,市区80

 

约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100

 

约束性

市域公路网密度

(公里/百平方公里)

91.41

116.2

 

指导性

城镇人均道路面积

(平方米/人)

≥12

 

指导性

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册/百人)

23.8

>40

 

指导性

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平方米/人)

0.42

>0.8

 

指导性

全市每千人医院床位数(个/千人)

2.08

>3

 

指导性

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98

 

约束性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48

≥65

 

指导性

市域森林覆盖率(%)

66.5

67

 

约束性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

达标率(%)

100

 

约束性

城市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

13

15

 

预期性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5

 

预期性

宜居城市人均公共绿地

面积(平方米/人)

15

 

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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