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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土地储备中心位于市区教育园区内储备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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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9-04-18 09:39:4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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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云浮市土地储备中心 审批单位: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云浮市区教育园区内(云城区小学侧) 公示时间: 1 用地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该地块地块位于市区教育园区内(云城区小学侧),总用地面积为60819.25㎡。 2 用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R2)(包括: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 3 用地使用强度:
4 规划设计要求: 4.1建筑红线退道路红线:退东侧、西侧、北侧 4.2道路交叉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列值:
注:①---道路规划红线宽度,单位:米。 ②后退距离从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 ③大型建筑及人流集中的公共建筑视具体情况而定。 4.3每户住宅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占每套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40%; 4.4室内地坪标高:与周边规划城市道路设计标高相衔接。 4.5建筑间距: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6其它相关事项按有关规范执行。 5 地块配套设施要求: 5.1垃圾压缩站、公厕按规范各配置一处(可独立设置,也可结合公厕统一布置)。
5.2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按以下标准配建:
5.4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按规范各配置一处 5.5配电房: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 5.6开关房、充电桩:按规范配置。 6 城市设计要求: 6.1应满足本市人防规划对该地段的要求。 6.2建筑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规划建设。 7 市政要求: 7.1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并与城市管网合理衔接。 8 遵守事项: 8.1本规划设计条件为设计方案报审的依据。 8.2持本设计条件委托具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报我局审定。 8.3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水利、地质等问题时,应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8.4开发建设涉及的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云浮市世纪大道(原府前路)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和地籍管理科”,邮编:527300。 (2)电话及电子邮件: 联系人: 邮箱:896826189@qq.com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我局规划地籍科,并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4.网址查询:(http://gtzy.yunfu.gov.cn)。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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