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是否继续?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报告
(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7-12-28 16:39:00)     分享到: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以及我市政府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委对云浮市人民政府成立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我委高度重视文件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专门制定《市规划编制委员会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照分发的清理文件目录逐一认真研究,分别提出予以保留、适时修订、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具体清理意见,并说明理由,确保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梳理,形成意见

按照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我委各部门认真查阅,确定这次文件清理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有11份,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我委对上述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保留、修订、废止或者失效的具体清理意见并说明相关理由,统一上报市法制局审查。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经市法制局审查同意后,再由市政府统一公布清理结果;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经市法制局审查同意后,由我委统一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云浮市河杨公路两侧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暂行规定(云规编发〔2013〕5号)》(以下简称《规定》)为我委部门规范性文件。该《规定》于2013年2月公布实施,至今已将近5年。该《规定》的出台,对规范河杨公路两侧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起到促进作用。由于河杨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尚未完成建设,继续保留该《规定》将有利于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相关的条款使其操作性更强。因此我委对该《规定》提出“适时修订”的清理意见。经市法制局审查同意后,我委于2017年12月27日对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特此报告。

 

 

 

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bottom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版权所有(c)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制作和维护 联系电话:0766-8936610    网站地图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