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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储备中心安排云城街鹏石村委彭屋塘面队征地留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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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9-01-31 15:20:5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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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云浮市土地储备中心 审批单位: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建设用地位置:市区教育园区 公示时间: 1、基本情况:用地面积为5460.00㎡。该宗地位于市区教育园区(云国土规划函〔2014〕500号批复)征地留用地1号地块、《教育园区控规》YCE06005地块。 2、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RB)。 3、开发强度: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 4、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红线退缩:退北侧、东侧 5、建筑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符合城市设计要求。 6、配置停车位:居住≥0.7车位/户;商业≥0.7车位/100㎡建筑面积。 7、地块配套设施要求 (1)居委会、托儿所按有关规范各配置一处,可与相邻留用地整体考虑、统一规划。 (2)垃圾收集点、公厕:按规范各配置一处(可独立设置,也可结合公厕统一布置,二者也可与相邻留用地整体考虑、统一规划)。 (3)配电房: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 (4)适当考虑停车场及充电桩。 8、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并与城市管网合理衔接。 9、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10、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云浮市世纪大道(原府前路)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用地规划和地籍管理科”,邮编:527300。 (2)电话及电子邮件: 联系人: 邮箱:896826189@qq.com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我局规划地籍科,并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4.网址查询:(http://gtzy.yunfu.gov.cn)。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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