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是否继续?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云浮市中心城区六都组团分区规划(2013-2020年)》听证会报告
(来源: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日期:2016-12-16 17:30:00)     分享到:

为加快推进云浮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促进新老城区联动、产城融合发展,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云浮市中心城区六都组团分区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会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公开举行了《规划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10名听证代表。2016年12月9日上午,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组织,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4楼会议室召开《规划》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为10人,实到9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副局长林瑞娟同志,听证陈述人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赵嘉新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规划》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规划》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0名听证参加人,具体名单如下:

江伟雄(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潘国强(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陈镜芬(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林桂清(云安区交通运输局)、罗碧林(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叶灿杰(云浮市云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振华(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邓彩云(广东安冠律师事务所)、梁天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吉祥路居民)、陈  平(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南乡村委委员

本次听证会实际到场参加会议的听证参加人为9人(其中,政府部门代表5人,群众代表4人),叶灿杰1人因事请假。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江伟雄(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没意见。

2、陈镜芬(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1)建议将污水管网需要建设提升泵站的列入规划。

(2)提供建设云安污水处理厂的规模4万m3/d的依据。

3、潘国强(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意见。

4、林桂清(云安区交通运输局):

建议规划文本中的道路规划,请结合交通部门的“十三五”路网规划和三十年农村路网规划,请会后作进一步对接。

5、罗碧林(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没意见。

6、黄振华(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没意见。

7、邓彩云(广东安冠律师事务所):没意见。

8、梁天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吉祥路居民):没意见。

9、陈平(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南乡村委委员):没意见。

四、听证会各方提出的主要问题

(1)建议将污水管网需要建设的提升泵站列入规划。

(2)提供建设云安污水处理厂的规模4万m/d的依据。

(3)建议进一步与交通部门的“十三五”路网规划和三十年农村路网规划对接。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9名听证参加人就《规划》方案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规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经对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陈镜芬(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1)建议将污水管网需要建设提升泵站的列入规划。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结合竖向规划,考虑是否需要设置污水提升泵站,如需要,则在规划中落实用地

(2)提供建设云安污水处理厂的规模4万m/d的依据。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按照《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近期利用现状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m3/d,远期新建蓬远河中段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万m3/d,对规划区南部的污水进行处理。

2、林桂清(云安区交通运输局):

建议规划文本中的道路规划,请结合交通部门的“十三五”路网规划和三十年农村路网规划,请会后作进一步对接。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方案已与《云浮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进行了对接,并征求、落实市、区交通部门意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

2016年12月16         

bottom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版权所有(c)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制作和维护 联系电话:0766-8936610    网站地图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