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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土地储备中心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云石大道北侧拆迁回迁地规划设计条件批前公示
(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9-01-29 10:36:25)     分享到:

建设单位:云浮市土地储备中心

审批单位: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建设用地位置: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云石大道北侧

公示时间:2019129201917

1、用地基本情况:该拆迁回迁用地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云石大道北侧(《东片控规》中地块编号为CD0102030),总用地面积为1573.27,净用地面积为1433.99㎡,公园绿地面积为139.28㎡。

     2、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B1)。

     3、开发强度(按净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3.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m

     4、配建停车位指标(按下表要求配置停车位):

建筑物类型

分类(等级)

计算单位

机动车位

非机动车

 

商业类

商场、配套商业设施

/100㎡建筑面积

0.8

1.5

批发交易市场

/100㎡建筑面积

1.5

1.5

大型仓储式超市

/100㎡建筑面积

2.5

1.5

独立餐饮、娱乐设施

/100㎡建筑面积

2.5

1.5

      5、建筑控制线要求:退南侧云石大道道路红线(60)不少于10,其余建筑控制线退周边用地边界线不少于5;在规定的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也不允许建筑突出物,包括台阶、平台、窗台、及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等。建筑红线后退距离详见表下表:

道路宽度

D10

10D20

20D30

30D40

D40

后退距离

2

3

5

8

10

6、建筑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符合城市设计要求。

     7、地块配套设施要求: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配电房。

     8、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并与城市管网合理衔接。

     9、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地质灾害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10、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保障性住房配建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云浮市世纪大道(原府前路)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用地规划和地籍管理科”,邮编:527300

2)电话及电子邮件: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 0766-8936922

邮箱:896826189@qq.com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我局规划地籍科,并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4.网址查询:(http://gtzy.yunfu.gov.cn)。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
云浮市土地储备中心位于河口云石大道北侧1573.27平方米拆迁回迁地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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