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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报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4-05-15 11:26:56)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7日下午3:00在云浮市云城区公开举行《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4月16日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23日,通过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方式产生了15名听证参加人。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4月26日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了《关于<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告》,并于2024年4月29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于2024年5月7日下午3:00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15人,实到15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肖北生同志,听证陈述人为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朱仕诚、蔡磊同志。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对《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背景、依据及规划有关内容作简要介绍;

  3、听证参加人对《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发表意见、建议;

  4、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5、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5名听证参加人,其中政府部门代表10名、群众代表5名,听证会参加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体名单如下:

  政府部门代表分别是:梁振业(市发展和改革局)、刘涛(市财政局)、乔培培(市农业农村局)、刘锦良(市水务局)、何伙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婷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镇宇(市生态环境局)、平珊珊(市统计局)、冯肖霞(市交通运输局)、黎智光(市林业局)等10位同志;群众代表分别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的陈彩红、冯之良、林佳静、任小冰、宁艳薇等5位同志。

  本次听证会到场的听证参加人为15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听证参加人数量由听证组织机关确定,人数为单数,且一般不得少于9人”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合法有效。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建议

  参加会议的15位听证参加人就《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听证参加人均同意《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同时对规划及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详见附件。

  四、听证会争论的主要问题

  听证会参加人原则上一致同意《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方案,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歧的重大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附件:《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云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听证参加人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或回复

1

梁振业

(市发展和改革局)

《规划》内容详实,符合云浮实际,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对《规划》整体内容无大的修改意见,建议在前言第四段增加衔接《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采纳,已修改。

2

刘涛

(市财政局)

①建议规划文本第六章关于农村环境整治的表述,调整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采纳,已修改。

②第六章第四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相关内容,调整至第六章第三节当中;

采纳,已修改。

③第九章第三节“中央资金”的表述应调整为“上级资金”“各级资金”,“群众参与”段落应规范表述,衔接前文的资金保障内容;

采纳,已修改。

④第十章第四节的“制定资金使用规则”应明确主体,“资金监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改成“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

采纳,已修改。

3

乔培培

(市农业农村局)

①建议涉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分,增加外来水生入侵物种防控内容;

采纳,已修改。

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加种植业污染防治内容,包括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

采纳,已修改。

③“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应核实一下。

采纳,增加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4

刘锦良(市水务局)

无意见。

——

5

何伙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①建议附表二“城市内涝整治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增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采纳,已修改。

②建议附表二“城市棕地修复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建议由“市住建局”修改为“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采纳,已修改。

③建议附表二“城市水生态修复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建议增加“市水务局”。

采纳,已修改。

6

温婷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无意见。

——

7

江镇宇

(市生态环境局)

①建议农村环境整治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内容,根据最新情况再核实,重点工程内也应加上去;

采纳,已修改。

②规划指标表,建议添加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率;

采纳,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对接,可结合实际予以增加规划指标。

③附表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重点项目”建设内容表述不准确,应对接生态环境局并核实调整;

采纳,已修改。

④附表二“自然保护区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的内容“建设自然保护地统一监测监管平台和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核实是否应该由国家或省里建设的,市层面建立是否合适;

采纳,已修改。

⑤附表二“生态修复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项目”的内容“定期对污水集中处理……”表述不是很准,应参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来考虑确定。

采纳,已修改。

8

平珊珊(市统计局)

无意见。

——

9

冯肖霞

(市交通运输局)

建议明确第八章内“城市绿道及古驿道修复重点项目”的建设内容,明确管理权限,明确区分建设范围,细化牵头单位。

采纳,已修改,增加市自然资源局。

10

黎智光(市林业局)

①建议梳理规划内容,第二章增加裸露山体问题的阐述;

采纳,已修改。

10

黎智光

(市林业局)

②规划涉及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方面,云浮市没有“互花米草”入侵物种,应删除;

采纳,已修改。

③规划涉及“森林精准提升”一词,应调整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采纳,已修改。

④“城市绿道、古驿道修复重点项目”的牵头单位明显不是林业局,应进一步核实。

采纳,已修改。

11

陈彩红(群众代表)

无意见。

——

12

冯之良(群众代表)

无意见。

——

13

林佳静(群众代表)

无意见。

——

14

任小冰(群众代表)

国土生态修复规划中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如何开展的?

陈述人解释:通过农用地整理促进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空间布局更加集中连片,维护农业空间生态环境;通过盘活闲置建设用地或空间腾挪,为乡村腾出发展空间,缓解用地需求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实现建设用地空间集聚。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谋划产业发展,推进农业生产生活与生态相融合,以乡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

15

宁艳薇(群众代表)

我想了解一下,国土生态修复规划中是如何考虑耕地林地置换这项工作的?

陈述人解释:目前,省级层面也在研究、探索林地“上山”,耕地“下山”的林耕空间布局优化路径,《规划》考虑纳入在生态空间修复任务和农业空间修复任务当中。通过“林耕置换”推进耕地布局集中连片,有效改善陡坡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解决农业生产“空间错配、功能错配”难题,促使农业和生态空间布局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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