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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谭华仔;云国土资(分)闲定〔2019〕1号)
(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9-01-17 11:25:00)     分享到:

闲置土地认定书

云国土资(分)闲定〔20191

 

谭华仔  

云安县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4453232014B00128  ,宗地四至为   按合同约定    ,面积为   2329.05   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  2015    6    30  日。

上述宗地存在  已约定开工日期,未按期开工    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云国土资(分)闲调〔2018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   政府原因   ,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766-89366538606008

 

 

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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