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是否继续?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 征地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预公告信息
关于云浮市中心城区道路贯通项目预征(收)地拆迁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4-02-21 11:14:46)     分享到:

  为加快推动实施中心城区道路贯通,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房屋(属国有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云浮市中心城区道路贯通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二、项目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云城街道循常村委、岔路村委、迳口村委地段,具体以征地标界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四、公告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9日。

  五、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

  云城区人民政府受云浮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实施征(收)地拆迁等工作。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收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及评估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依照《云浮市云城区各镇(街)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云区府〔2022〕22号)的补偿执行。

  八、搬迁期限

  被征收人自签订房屋与土地征收补偿协之日起配合用地单位限期内腾空被征收房屋与附着物并交付征收实施单位。

  九、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属预征(收)地拆迁范围的土地及其附着物,其所有者、使用者或代管者不得抢种、抢建、改建和改变土地及其附着物用途等不当的行为,否则不作补偿及安置依据。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bottom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版权所有(c)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制作和维护 联系电话:0766-8936610    网站地图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