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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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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4-02-07 11:22:08)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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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国有土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国土规划告字〔2014〕010号 经云浮市人民政府批准,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云出挂(2014)010号;宗地面积: 56170.11平方米;宗地坐落:云城区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175号地块;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2.0≤容积率≤4.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自室外地台算起);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服用地;保证金:3000万元;土地现状:四通(即通路、通水、通讯、通电);起始价:3539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二、竞买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在云浮市行政区域内有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2、竞买人必须是从事房地开发,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竞买报名时需提供银行存款肆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证明。 3、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工程建设保证协议》,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受让人未与其签订《工程建设保证协议》的,则取消该宗地拍卖出让成交,竞得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土地使用条件 竞买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1年内必须完成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3年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逾期不动工建设的,按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2012年第53号令)的规定处理。 四、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13日 至 2014年03月03日 到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六、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18日 至 2014年03月03日 到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0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3月0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云出挂(2014)010号 号地块:2014年02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3月05日10时00分 。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6-8936671、8819891(节假日除外) 开户单位: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云浮分行 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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