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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国土规划告字 〔2013〕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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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3-09-13 08:47:2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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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云国土规划告字 〔2013〕037号
经云浮市人民政府批准,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云出挂(2013)037号;宗地面积:88817.81平方米;宗地坐落:云城区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2.5<容积率≤5.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50m(自室外地坪算起);土地用途:商服兼容住宅用地:保证金:2500万元;土地现状:四通(即通路、通水、通讯、通电);起始价:471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二、竞买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 竞买人必须是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注册资本玖仟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买报名时需提供银行存款叁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证明。 2. 竞得人如需要新成立项目公司的,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到本地区工商部门办理新成立项目公司的预登记,并取得预登记相关手续,同时提交承诺声明,承诺在竞得宗地后一个月内在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成立预登记的项目公司来承接该宗地开发,并以新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受理。 三、土地使用条件 (一)竞买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1年内必须完成商业建筑面积的30%以上,2年内商业建筑面积必须建成,3年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逾期不动工建设的,按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2012年第53号令)的规定处理。 (二)竞买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出资配套建设地块内一条宽18米的市政道路。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 年 09 月 18日 至 2013 年 10月 21日 到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 2013 年 10月 09日 至 2013 年 10 月 21日 到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月21日 16时 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 年 10月 21日 17 时 0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云出挂 (2013) 037号 地块: 2013年 10月09日 08 时 00 分 至 2013年 10月 23日 16 时 00 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将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6-8936671、8819891 开户单位: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浮市分行 银行账号:44-661001040019562( 转 账 ) 44-661001943000014 ( 现 金 )
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3 年9 月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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