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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浮市城区(含云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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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5-07-02 10:19:2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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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控制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市城区(含云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云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结合本区实际,编制2015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基本原则 1、从严控制总量、严格保护耕地,规范土地供应方式,逐步建立起以供应引导需求的新机制,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2、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3、调整供应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区域、城乡各业各类用地,保障民生工程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4、落实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切实做好住房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等“三类”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保障本区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用地供应范围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市城区(含云城区),下辖云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安塘街道等4个街道和前锋镇、南城镇、思劳镇、腰古镇等个镇。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市城区(含云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309.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1.3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5%;存量建设用地108.4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5%。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5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2.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6%;工矿仓储用地180公顷,占58.1%;住宅用地40.5公顷,占13.1%,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0.2公顷(廉租房0.2公顷、经济适用房0公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28.3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5公顷,占6.6%;交通运输用地35公顷,占11.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公顷,占0.3%。(详见附表)
附表: 2015年云浮市城区(含云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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