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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云安县201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国土资(建)字〔2012〕1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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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3-01-18 16:42:0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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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云安县201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云国土规划报〔2012〕1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云安县将该县六都镇冬城村、大庆村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1643公顷(均为园地)转为建设用地,与上述村集体建设用地0.0414公顷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合计1.2057公顷集体土地经完善征收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云安县城镇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云安县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云安县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云安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批后征地实施情况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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