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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云杨公路新建工程第二期项目工程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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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日期:2022-03-11 16:16:0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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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华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云浮市云杨公路新建工程第二期项目(42287平方米)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根据云浮市云杨公路新建工程第二期项目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云安区都杨镇桔坡村桔榄联队、坡圩联队、榃邦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1760公顷(耕地2.488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527公顷,用作临时施工用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至2024年3月止。 二、云安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并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备案工作,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监督建设单位按照临时用地使用土地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保障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用地使用完成后,你局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并组织好对临时用地复垦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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