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是否继续?
关于云浮市2009年第一批(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的公示
|
(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0-12-25 22:26:00) 分享到:
|
关于云浮市2009年第一批(矿泉水) 采矿权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规定,已完成广东省新兴县龙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评估项目,现予以公示。 项目编号:200905 广东省新兴县龙山饮用天然矿泉水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吉长资评报字[2009]第3039号 评估委托方:云浮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广东省新兴县龙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 评估目的: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有偿出让广东省新兴县龙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提供价值依据。 评估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B+C+D138m3/d,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108m3/d,按330d/a计,折合3.56万m3/a。可采储量3.34万m3/a。生产能力3.34万m3/a,评估计算矿山服务年限10年。产品方案为饮用矿泉水。饮用矿泉水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24.87元/ m3,年销售收入417.07万元。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0.041。 评估结果:广东省新兴县龙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14.98万元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详见附件一)。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矿业权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与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具有同等效力,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曹 勇 评估项目负责人: 孙立祥(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参加评估人员: 张家伟(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邵建波(地质高级工程师) 郑志锋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八月六日 以上采矿权评估报告公示时间: 联系地址:云浮市区府前路 邮政编码:527300 传真号码:07668936660 云浮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制作和维护 联系电话:0766-893661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