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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201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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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3-03-01 16:13:4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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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云浮市金子窝大塘肚段铅锌银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在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如社会公众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的,请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的格式反馈到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地矿科(联系人:崔启亮,电话:0766-8936660)。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报告,请在公示期内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报告。 附件: 1、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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