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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采石取土禁采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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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0-12-28 09:37:5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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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 采石取土禁采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治理整顿我市矿业秩序,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 资源法》和《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观重新划定我市采石、取土禁采区,特通告如下: 一、下列地区列入禁采区,禁止规划布点开采石矿、粘土矿: 1、云城区内的蟠龙洞风景区、笔架山、狮子山、文笔山、九星岩、马岗山、屏风山、春岗山、飞鹰岩、太空岩等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新兴县龙山温泉度假村(含藏佛坑):罗定市龙龛岩、聚龙洞;云安县凌霄岩、止弋岩、广寒宫、大庆石山群等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 2、重要工业区、居民生活区、城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 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特种 林区、地质遗迹保护区范围内; 3、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公路,市区过境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和影响其交通运输安全的地段; 4、水利工程设施、高压供电网线、供水管道、通讯网线、助航标志、地震监测点、永久性专用地物测量标志和控制点等规 定范围内: 5、西江、罗定江、南江河、新兴江两侧第一重山及防洪堤坝两侧、水土流失崩塌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滑坡易发区、泥石 流易发区; 6、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规定不得开采石矿、粘土矿的其他地区。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划定可采区、禁采区,并落实具体规划范围,公告施行,但不得与观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三、对违反本《通告》在禁采区范围内采石、取土,造成矿 产资源、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 关依法对直接贡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云府[1997]7号文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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