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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办理地矿业务条件和程序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0-12-28 09:38:10)     分享到:

关于规范办理地矿业务条件和程序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云城分局:

为了配合窗口办文,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地矿业务审核审批时限、所需的资料和办理程序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各项地矿业务所需要的资料(附后)。

二、地矿业务办结时限要求。采矿权登记发证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划定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采矿权转让、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采矿许可证注销、采矿许可证年检和申请探矿权等业务的审核或审批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三、地矿业务办理程序。在市局办理的地矿业务都必须经窗口进入。属云城区范围内的,窗口收件后送分局初审,分局办结时限除采矿权登记为10个工作日以外,其它地矿业务均为7个工作日完成;然后由分局直接送市局审核或审批,市局办结时限除采矿权登记发证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以外,其他地矿业务为8个工作日完成。属各县(市)辖区的地矿业务窗口收件后送市局审核或审批,办结时限除采矿权登记发证为20个工作日外,其余地矿业务为15个工作日。

四、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上报的地矿业务初审时,必须有明确的态度,不能模棱两可。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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