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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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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日期:2023-10-27 16:08:56)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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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三、十二和十三条以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11月28日举行云浮市云城区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30在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15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10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5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7日(工作日的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四楼开发利用科(联系电话:0766-8936639,联系人:林小姐)。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3、听证参加人如对本次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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