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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6月17日 出处:本网
云建房准〔2019〕20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 6月11日提出的关于你公司开发的天湖半岛花园1、2幢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19年 6月 11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申请天湖半岛花园1、2幢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条件,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已办理预售房款监管帐户。申请项目符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满足颁发许可证条件。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取得 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止。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 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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