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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07年06月15日 出处:本网
2006年5月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明确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按照《云浮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和《市建设局进一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确定的八个重点部位、环节,以及开展自查自纠时间、方法和步骤,进行了自查:一是以科(室)站为单位,集中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实际展开自查自找,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科(室)站分析查找情况。二是局党组集中科(室)站长以上干部和分管领导分析,针对建设领域多发、易发生商业贿赂薄弱环节展开讨论,进行对照查找。三是深入到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和有关企业进行调查摸底,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开门查找。对查找出在建设领域的存在问题和可能会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该项工作,现制定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达到“五个目标”。即:1、使局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错误思想观念和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2、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3、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4、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5、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最终能够顺利通过省、市对我局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考核验收达到优秀。 二、认真查找存在问题 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计划方案,我们结合行业及科室职能实际情况,突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了自查自找。各科(室)站做到“五个查摆一台账”: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查摆;对在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进行了查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进行了查摆;对监管手段、方法和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进行了查摆;对违反市场统一规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问题进行了查摆;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查摆问题阶段各类基础台帐。 经过自查,从2001年以来,共核发施工许可证 366个;核发建筑企业资质证7个;核发房地产企业资质22个,园林绿化企业资质5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9个,燃气经营许可证17个;办理进驻项目800多项;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120宗,工程合同备案132宗;工程检测275宗;行政处罚42宗,57700元;办理现场搅拌混凝土申请的审批23宗;市区工程交易176宗,中标价88003.44万元,降低工程造价8553.44万元,工程造价下浮率8.86%。经自查2005年至2006年12月,我局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全部委托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进行采购,无违反政府招标采购制度,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购置的办公设备有:①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经政府招标采购,2005年6月15日购入开迪FV7165商务车一台,金额169000元。②云浮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经政府招标采购共 1宗,2005年9月23日购入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批,金额23883元。以上三项总计价值192883元。 到目前为止,经过自查,所有行政审批、审查、发证、收费、处罚、评优评先、进驻备案、设计审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变更、工程质量安全、散装水泥监管及检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预决算、中介机构监管、政府采购都能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暂没有发现不正当交易行为。 但通过查摆分析,发现以下部位、环节可能会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 (一)在建筑业管理方面。 一是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环节中未具备条件的;二是在房屋建筑工程办理竣工备案验收中未能提交相关资料的;三是在外地企业进驻云浮承接工程备案中,不派驻分支机构、错过备案时间等;四是在中标后有关证件管理环节中,中标单位提出更改工程技术人员的,以上这些都可以通过贿赂有关工作人员而非法达到目的。 (二)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一是业主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工程是否存在“量身订做”虚设条件,以不合理、不合法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甚至设定陷阱人为操纵结果等条款;二是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人员是否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三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否履行职责,是否有泄露报名、评委、评标情况等。 (三)在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和分包方面。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全过程,包括招标文件的备案、资格审查、开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建管科作为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部门之一,需要对企业资质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符合工程项目要求、是否有按国家、省的安全标准质量规范编制,有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等等进行审查。如果在这些内容放松标准并获取私利,都会涉及商业贿赂范畴。 (四)工程建设变更方面。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介机构行贿,提高工程造价或压价,通过内外勾结,指使、暗箱操作获得私利。一是工程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是在治理商业贿赂中必须监控的重点。二是在施工中最常见增大结算工程量的手法是通过瞒报、虚报并经监理人员、业主派驻工地现场人员签证,对一些小工程量进行变更,日积月累增大结算,也是一个现场签证权在利益上的体现。三是人员变更。取得承包权后,施工现场变更成素质较差人员、无证人员完成工程项目,是非正常人才“价值”体现的一种手段;转包、分包在面对日益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后,人员变更也成为一种“合法化”的手段。四是其他条款的变更。在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项目班子人员等变更容易引起关注,但部分条款如担保金的提供、工程款的支付等在实施过程当中极易变为一个“隐性”的权力,即对不同单位给予不同的待遇,同样会导致商业贿赂的出现。 (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是检测方面违规更改数据,将不合格改为合格;现场检测不按检测规定进行;专选有利或不利施工方利益的部位进行检测,主观上造成检测结果不公正;二是质量事故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该处理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处理,或隐瞒不报;处理问题欠公正;三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放松验收标准,具体表现为:质保资料不齐全予以验收;有违反强制性标准现象予以验收;使用功能存在隐患的予以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予以验收。四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对违反安全条例的现象是否严格监管。 (六)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方面。存在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责任人行贿,以虚设项目、重复计算、高项计费等手段骗取工程款,建设单位负责人以巧立名目、拖欠工程款等伎俩,索取施工企业的贿赂。尤其是在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多方面的矛盾和争议,特别是各方主体对合同条款理解的偏差和建筑材料信息价格的发布,引起工程结算争议等情况,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者,也会直接涉及到某一方面的经济实体和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在审查审批核实有关争议的合同、工程预结算、建筑材料发布信息价格的问题中,都有可能出现商业贿赂行为。 (七)房地产和燃气管理方面。一是房地产资质审批和年检中是否严格按标准把关。二是在发放商品房预售证时未符合条件的。三是气站建设立项审批和资质申报中是否严格按标准把关。以上这些都可以通过不正当交易而达到目的。 (八)建设执法方面主要有行政处罚、建设工程执法和信访工作三个环节。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执法监察;在监督执法的过程中是否有收受回扣、假借执法之名收取各项费用或者接受高消费娱乐休闲活动;对个人和单位的同类事件采用不同标准,处理不公,或不作处罚,从中获得好处;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市场规则和有关规定,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九)中介机构活动方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利用某些人员由于受利益的驱使,对建设工程中有意抬高或压低价格进行商业贿赂行为,作为造价管理站的行业管理者,也有可能出现商业贿赂行为。现行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招标投标的影响非常大,但又没有配套的法规进行约束,致使左右招标结果、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难以查处,甚至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 (十)政务公开、行政许可、机关事务管理方面。一是在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的审批、核准备案、外企进城等环节,评优评先不按程序,不公开、公平、公正等。二是在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施印是否按程序审批,购买办公用品、车辆维修管理、公务活动接待工作中是否执行规章制度,是否手续齐全,这些方面均可能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 三、自查自纠的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自找了突出的存在问题,并认真分析可能会在建设领域中出现不正当交易行为,因此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九个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要全力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和燃气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政策的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纠正错误观念,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风气。二是遵章守法守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要经常检讨办事程序、制度和执行情况,在工作不断改进,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二)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运作。 一是把好投标企业报名关。交易中心根据已备案的招标文件要求,坚持原则,严把报名关,既不放松报名条件,又不增加报名难度,按企业资质条件、工程项目班子等要求核对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作联合签证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作诿拒,过好人情关。同时,严守报名企业名称、报名家数等信息,避免个别人员从中套取信息,从而增大围标串标的难度。 二是加强评委库和抽取评委工作的管理。以往由于专家库的评委人数少,部分评委又因工作性质较忙而很少参加评标工作。这样,就给个别企业或“包工头”带来与评委拉关系的方便,甚至个别人曾扬言要买通全部评委。针对这种情况,交易中心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扩充评委库,并主动配合和协助电力等部门举办评委培训班,增加评委的人数,从而增大行贿人或企业对评委的行赂成本和难度。在具体抽取评委时,严格按随机方式抽取,并缩短评委到交易中心报到的时间,减少中途可能出现问题的机会。 三是加强对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用外地查处出来招投标问题和反面案例,警醒工作人员需注意的事项,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敲。同时,对评标过程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采取新措施,改进和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商业贿赂的防治工作 (三)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和分包监督管理。 对建设工程承发包方面要采取联合备案并由经办人签章的办法来预防。首先由建管科对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质条件、质量、安全要求进行审核,再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工程招标文件的计价依据、变更、结算等方面进行审核,再由招投标科综合几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再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签发。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联合几个科室对文件审查,一方面可充分发挥各科室的职能和各专业人员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互相监督、减少差错,为今后的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对工程项目的直接发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监管依据和有效手段,应引起各界的重视。 (四)要严格抓好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管理。一是有效利用网上中标后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把市场的监督和施工现场的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严格做到中标单位与签订合同及现场施工单位一致,进场队伍项目经理、设备、材料与中标标书的规定一致,中标价与结算价基本一致,防止和查处工程存在的围标、串标、非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五大员不到位等行为。二是建立诚信体系和完善准入清出制度。进一步建立企业、专业人员以及业主信用档案。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约情况录入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使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准入清出制度,特别是对外地企业监管力度,营造外市企业与我市企业公平竞争,权责一致的市场环境。 (五)要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从思想上防范各种不良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手册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三是加强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规定参加验收的本站人员不少于3人,通常情况下,分管副站长带队参加,站长尽量参加。 四是加强检测工作过程的监督,要求分管副站长经常巡查检测工作,对现场检测要求不少于2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由组长、室主任带领,必要时由站领导带队主持,要求站领导要经常巡视现场检测工作。 五是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六)要依法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程序。一是在审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计价依据,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着的特定制约、特定的编标,或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必须严格坚持原则、不予放过,并规定不得由一个人审定。二是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法》,还必须提供所需要的资料,认真对照招标文件内容及补充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严格把关,进行审核,在定标过程中,审核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执法依法,如发现有违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坚决不给予备案及交由集体研究。三是在审查审核有争议的合同、工程预结算、建筑材料价格中,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严格把关,必须依法依规办事,对建筑材料发布价格的同时,必须多方调整、核实,多方征求意见,集中研究,才能审定通过发布。四是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承发包、工程预结算工作中,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有争议的事项及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设定建设工程存在着弄虚作假、抬高或压价的建设工程,必须认真进行依法检查,并对那些存在着违法违规的建设工程,以中介服务牵头或主动商约的问题,必须通过集体研究、深入调查,杜绝单独行事作出不正当的判断,严把法律、法规及计价依据关,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五是凡是需要到本站办理的业务事项,必须签发意见回执,投放到意见箱,用以检查工作实效和工作作风、廉政建设效果。 (七)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执法程序。一要加强对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执法的难度和执法的综合水平;二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把握标准,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每处罚一例案件都要求有充分依据,包括相关处罚规定、现场照片、现场检查人员签名、接收人签名等等,并经相关科室集体讨论才通过实施。 三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落实执法备案制度,实行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做好执法资料的归档整理,同时,坚持每半年检查一次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执法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要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行为。目前对中介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其可能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较难管理,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订政策法规加以解决。 (九)要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在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和机关事务等管理打造阳光服务。一是加强与局职能科室之间的联动,采用联合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使审批工作公开透明。同时,当遇到重要的事项或审批项目不难确定时,必须请示分管的局领导,由主管领导作最后定夺,防止了给商业贿赂有可乘之机。同时,注意信息保密工作,防止有工作人员涉漏审批信息及有关资料而换取好处的行为。二是办理相关证件要制定统一表格,表格内容记录有经办人、取证人、收款人、收了多少金额、办理日期等内容。这样做从开始办证到办理了多少证都一目了然,便于查询,也堵塞了办证的漏洞。三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规范各项管理,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在全面检查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用印手续和程序,要用印时均经本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查。健全购物管理制度,对必须由政府统一采购的物品做到安有关程序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没达到由政府采购规定标准的购买物品,要两人以上一齐购物,要货比三家,购买到价廉物美的物品,同时要完善验收手续,并做好登记。加强车辆维修管理,要经有关领导或办公室同意,并有两人以上去车辆维修厂打价,到质量保证、价格低廉的维修厂维修。 四、整改要求 为使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抓出成效,达到如期目标,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由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陈显良同志由负总责,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派驻建设线口纪检组长李巨清直接抓,分管各科(室)站的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的领导为本科室站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负责起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局系统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掌握工作进程,同时要主动加强有关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提高整改工作效能,保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实效。各领导要对分管的科(室)站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工作未够全面、深入、到位的要做好补课,对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进一步健全,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应对的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实际学好、用好、执行好中央的政策,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问题,及时收集、整理、研究对策,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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