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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07年06月15日 出处:本网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云浮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06]8号)精神,推动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行业本单位商业贿赂问题的情况,把握好规律,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摸底目的 通过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对在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性文件,制定适合本单位开展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二、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实施 治理商业贿赂调查摸底工作,涉及面广,为提高调查实效,成立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显良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站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调研工作办公室,纪检组长李巨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调研工作。 三、调查摸底的方法 1、设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投诉电话(纪检组:8835831;人事科:8831587)和举报投诉信箱(设在局办公楼一楼),接受投诉。 2、向有关单位及服务对象发出《云浮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调研问卷》 3、组成专门小组深入到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排查摸底,结合实际查找存在问题。 4、集中科、站、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召开调讨会,分析查找建设领域重点环节、商业贿赂主要表现形式,存在问题,采取治理的措施和对策。 四、调查摸底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范围 一是工程项目招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有领导或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从中谋取私利。是否有投标企业(投标人员)通过对业主、评委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贿赂其他企业陪标、串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中标企业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从中收受贿赂。 二是工程项目的发包和分包。是否有发包方利用手中的发包权,弄虚作假、规避招标,与中标企业签定阴阳合同,不平等条约,私下索取贿赂;企业通过贿赂非法取得承包资格,层层转包、分包,层层压价,收取好处。 三是工程质量检测。是否有通过贿赂取得虚假检测报告,收取好处,出具伪假报告。 四是工程建设设计变更。是否有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贿赂获得变更设计以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是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是否有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责任人行贿,以虚设项目、重复计算、高项计费等手段骗取工程款,建设单位负责人以巧立名目、拖欠工程款等伎俩,索取施工企业的贿赂。 六是工程项目验收。是否有通过贿赂,使不及格的工程通过验收。 七是行政审批、评先评优。是否有企业通过贿赂获取各项许可、先进优秀,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评审获取好处。 八是中介机构活动。是否有单位和个人通过向中介机构行贿,抬高或压低价格,损害业主的利益;中介评估机构为获取业务与委托方内外勾结,替委托方作假,损害业主的利益。 九、对行业各单位及重点人员的从三个方面调查:一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是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三重点查找在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 五、治理商业贿赂调查摸底时间 时间安排从5月16日至6月30日。 云浮市建设局 二00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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