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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7年03月23日 出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水利厅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环卫主管部门,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水利厅将成立工作小组,适时抽取部分县(市、区)进行督办或者现场核查,未按要求完成排查工作的将视情况通报相关市政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水利厅
2017年3月2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张健,020-83133664;省环境保护厅,陈金景,020-87533082;省农业厅,陈家欢,020-37288101;省水利厅,阳晃林,020-38356214)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7〕2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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