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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1年03月18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云浮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维护建筑用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内容简介
《办法》共6章26条条款,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实名制信息、职责分工、管理原则、工人工资支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是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有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各类建设工程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办法》是否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具体有哪些?是否会影响公众利益,具体有哪些?对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好的措施和建议?
四、公示期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8日,共十天。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766-8838773,E-mail:yf8838773@163.com)联系,对《办法》提出建议或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附件: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听证稿).doc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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