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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0年08月04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20〕64号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査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30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负责。
二、纳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消防验收备案工作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要求为准。
三、我局已修订云浮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附件1、2),自2020年8月15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联系(电话:8831572,电子邮箱:yf8831572@163.com)。
1、云浮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2、云浮市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3、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业务办理咨询热线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5、常用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竣工图目录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6.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6.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6.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6.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査结果通知书》
6.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6.8填表说明。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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