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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7月11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市〔2019〕4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工程领域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根据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市场行业治理,规范行业秩序,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构建以诚信为基础新型监管体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关于云浮市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19号)、《关于印发〈云浮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4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分管局领导和岗位责任人员,网格化式管理,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的落实。至2019年12月25日止,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项目数比6月份基数上升50%。力争至2020年6月份,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部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二、实行月通报制度
请各级住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表详见附件2),落实网格化实行专人负责制,每月至少检查6个项目是否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否全面纳入实名制考勤,各级住建部门须将检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市场科,市住建局每月综合通报。
三、强化全面考勤
施工单位要将施工许可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纳入实名制系统进行日常工作考勤,市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每季度按“双随机、一公开”形式进行抽查。
四、加大监督力度
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被检查项目发现未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企业,责令其作出书面承诺一个月内整改(承诺书详见附件1),同时对承诺的企业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抄送市住建局市场科,市场科按规定取消其使用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资格及相关政策扶持资格,并诚信扣分,同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市住建局对检查未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企业依法约谈通报,并将其不良行为在省住建厅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五、严格问责追责
各级住建质量安全机构未能按要求落实工作的,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采取谈话提醒或通报批评。请各级住建部门于2019年7月9日前将分管局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名单回执(详见附件3)通过电子公文报送市住建局市场科。
联系人:杨建永 电话:8838773。
附件1-3(点击下载)
1.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承诺书
2.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检查表
3.分管局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名单回执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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