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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6月21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市〔2019〕36号
关于加强过渡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中共云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等事项的通知》(云编办〔2019〕40号)和《关于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建市〔2019〕34号),为切实做好过渡期内我市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办事流程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需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受理窗口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核查建设单位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后,提交业务科室审批;业务科室根据受理窗口移交的资料,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出具审查意见。
《综合审查合格书》即为多图联审系统导出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在施工图审查机构(盖公章)处手写:该工程的施工图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技术上符合相关要求。
二、明确责任
图审机构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认真审查并对审查结果依法负责;受理窗口要认真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业务科室要对申报材料进一步核查,确认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宜按本通知执行,待住建部、省住建厅出台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文件后再调整。
附件1-4(点击下载)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指南
2.云浮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3.建设单位承诺选用消防产品符合要求的承诺书
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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