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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6月14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公告〔2019〕4号
关于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公告
根据2019年4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案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和《中共云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等事项的通知》(云编办【2019】40号)的要求,落实5.30云浮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协调会精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业务由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承接。
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文书公章启用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业务专用章。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指导建设单位申报业务,确保承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详见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通知。
四、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抽查业务的市、县(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分工范围见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及省住建厅相关文件印发后,以新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766-8819797 8819523 8839206
附件:过渡期内云浮市、县(市、区)两级住建部门消防审查验收业务分工范围(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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