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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5月24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9〕130号
关于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9〕787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共5天。
三、检查重点
(一)企业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今年复工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有无安装和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三)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顶升、拆卸、维护保养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安装、顶升、拆卸、维护保养作业的具体内容,清晰约定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作业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是否属于安装(或顶升、拆卸)合同中专业承包单位的合法聘用人员,并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专业承包单位是否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六)是否存在设备租赁单位未取得安装资质擅自安装和拆卸建筑起重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是否依据安装(或顶升、拆卸)合同,认真审查专业承包单位资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并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将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是否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让其掌握具体分工和操作技能,并了解建筑起重机械装拆过程出现险情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作业完成后的验收以及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情况。
(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制定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救援物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教育,并开展演练。
(十一)是否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将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和安装验收资料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租赁、安装(含监控装置安装单位)、维保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希认真做好自查和备查工作,有关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登记备案资料和设备档案须存放在现场备查。
(二)将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或整改不力的,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对起重机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拒绝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安监站做好迎检准备。
附: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点击下载)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表(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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