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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4月13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9〕105号
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应对强降雨的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当前,正值汛期,瞬时强降雨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给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作业带来诸多隐患,请各地严格按照《转发广东省防总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汛期防御救援工作的通知》(云建质安〔2019〕72号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云建质安〔2019〕74号 )要求,全面保障生产安全。并按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迅速部署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应对强降雨的有关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重点加强对基础开挖、地下室支护结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管线施工的监控,确保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密切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三是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四是对强降雨影响范围的施工工地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绝不允许抢工期冒险作业;五是全面检查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总之,要严防因自然灾害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应急值守和险情处置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水利、地质、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气象预报,合理安排值班制度,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出现险情,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应急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开展防汛工作专项检查,并于2019年4月23前将检查情况报我局质安科。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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