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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4月03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9〕84 号
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及“五一”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2019年的清明节及“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确保我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汛期“三防”防治工作,做好对重大危险部位监控及工地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 安监员要履行职责,加强巡查。
三、突出重点,开展查纠
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整治台账。各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施工安全生产排查,对排查出来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对重大隐患该停工的要停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落实消防责任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工程的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和施工项目要加强人员值班,做好消防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切实提高防控能力。
五、落实值班巡查制度
节日期间,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要落实领导带班,健全值班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也要落实值班人员,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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