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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2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市〔2019〕17号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功能更新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功能更新的通知》(粤建市函〔2019〕4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浮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将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许可功能更新
(一)采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增加采集工程总承包单位相关信息。
(二)不锁定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三)申请人在办事大厅网上提交资料5个工作日内,受理“窗口”必须受理施工许可申请。
(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结果在施工许可证的备注栏显示。
二、系统变更信息
各县(市、区)“窗口”各操作人员,在填报系统时要对应模块中的字段增加:
1、项目登记模块,新增是否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先项。
2、施工许可查块,系统自动生成记录质量监督注册号、安全监督注册号。打印证书时,应检查是否在备注新增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号。
3、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主要负责人新增红色字体标记。
三、质量、安全监督编号
(一)质量监督注册号:采用“ZJ+地区编号+日期+流水号”方式,由系统自动生成。例如:云浮市质监站质量监督注册号:ZJ445301-2019032101。
(二)安全监督注册号:采用“AJ+地区编号+日期+流水号”方式,由系统自动生成。例如:云浮市安监站安全监督注册号:AJ445301-2019032102。
质监站、安监站在收到“窗口”转办的施工许可(报监)资料后,根据施工许可备注的质量、安全监督编号统一实施。
如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766-8838773)。
附件:《关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功能更新的通知》(粤建市函〔2019〕455号)(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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