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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3月01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通〔2019〕47号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市各相关建筑企业(含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企业等企业)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附件1)和《云浮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云建通[2019]23号)的要求,现将相关企业的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抓紧时间成立组织机构
根据我市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地区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的情况、各地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总结,请于3月2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二、企业抓紧时间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在自查自纠阶段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我局已经收到省住建厅发来的云浮市疑似挂证人员名单,请各相关企业务必在3月31日前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自查和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企业注册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请于3月25日前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对逾期不开展自查和整改的企业或个人,我局将按“注册状态异常人员”报省住建厅处理。
联系人:张志燕,电话:8838773,邮箱:987803251@qq.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号)(点击下载)
附件2:《企业注册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表》(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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