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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2月20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9〕45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9〕292号)精神,为加强2019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要求,确保年初的良好开局,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春节后开(复)工项目的施工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工程开(复)工前,项目班子人员必须到岗履责,对工人进行专题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严格检查重大危险源,确保各项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到位、五类危大工程(深基坑、高支模、高大排栅、建筑起重设备等)等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临边洞口等部位的防护措施到位、临电系统和消防安全隐患已有效排除、场内渣土余泥安全堆放、周边建(构)筑物处于安全状态等。
二、各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在项目开(复)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并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申请复工,复工检查签字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三、各县(市、区)和云浮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必须进行全覆盖复查,确认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的方可批准复工。市安监站负责对市城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复工申请进行全覆盖复查。
四、我局将于即日起组织施工安全督查组对节后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和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五、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安监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违规开(复)工或开(复)工后施工安全措施不能保持到位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严执法、零容忍”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于2019年3月8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电话:0766-8831572,电子邮箱:yf8831572@163.com)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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