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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1月23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市〔2019〕3号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资料调整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上级新政策及时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许可审批资料中删除委托监理的相关资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现对《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云建市〔2018〕33号)施工许可申请资料进行调整,删除有关监理的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等调整详见附件。原施工许可核实的监理监督事宜调整为事后监督,由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根据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
二、废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通知》(云建建〔2001〕38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规定执行,云浮市自行制订的监理标准废止。
三、进一步加强承诺制事后监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公文件的决定》(建法〔2018〕98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业务衔接,由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现场监督时,复核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对建设单位承诺不实的,报施工许可核发业务科室查处。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人:廖志坤,联系电话:0766-8838773。
附件:1-6(点击下载)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办事指南》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受理回执》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退件通知》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补正通知》
6、《施工现场勘验证明》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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