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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1月17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9〕18号
关于禁止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保障空气质量良好,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推进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自发文之日起,我市建筑工地全面执行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责任。各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要严格执法。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在加大建筑工地巡查检查的同时,要加强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力度,凡在建筑工地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各监督人员要及时制止,并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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