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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1月02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8〕395号
关于吸取近期2起火灾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工地:
2018年12月25日下午16时许,云浮恒大城项目生活区D栋板房发生1起局部起火事故。12月30日下午13时许,云浮新区城市宝能广场工地板房发生1起局部起火事故。近期连续2起板房起火事故的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反映个别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工人消防意识不强,项目工地对消防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现正处于寒冬时节,工人违规取暖、违规用电等现象增多,火灾防控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项目工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将消防检查作为稳定火灾形势、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促进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工地项目部的组织领导,更新生产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设施,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二、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日常生活生产中,既要宣传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火灾防控的做法和技术措施,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进一步提升工人的消防安全感和参与度,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立即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各项目工地要立即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改。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宿舍区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
2、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
3、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4、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5、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宿舍区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6、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把岁末年初火灾防控检查纳入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发现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企业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当责令企业停工停业限期整改。
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辖区内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改情况报市住建局质安科。(质安科联系人:郑奖,联系电话:8831572,邮箱:yf8831572@163.com)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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