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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10月09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8〕309号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西花岗市政综合建设项目地块二西侧高层洋房发生一起局部起火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全市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2018年10月5日下午16时许,由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云浮市云城区西花岗市政综合建设项目地块二西侧高层洋房项目发生一起局部起火事故。该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因资金等各方面原因,实际工期已远超规定工期,电气线路出现老化发生故障,造成19栋24楼人货梯卸料平台局部起火,主要着火物为木板,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经济损失约1500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站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建立警示区域,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防止复燃,同时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事故的发生,反映个别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人员消防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现正处于施工旺季,且时值深秋初冬季节,气候干燥,火灾防控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将消防检查作为稳定火灾形势、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促进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加强工地项目部的组织领导,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二、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日常生活生产中,既要宣传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火灾防控的做法和技术措施,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进一步提升工人的消防安全感和参与度,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提升企业对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迅速避险、开展自救和扑灭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要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有效,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火灾防范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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