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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09月27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8〕295号
关于组织开展农房建设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农房建设事故多发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村〔2016〕280号)精神,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房建设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镇、乡规划区内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房,以及村庄规划区内的农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住房。
二、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正确使用“三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在建工程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采用固定的栏杆或栏板做好“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基坑边、楼板边、楼梯边、阳台边、屋面边)安全防护;随建筑物外墙高度变化要搭设高出1.2米且稳固的外墙脚手架,并张挂安全网;梁柱板结构施工时的支架要支撑在稳固的地基上,并做好纵横向的加固措施;攀登作业时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施工用电要设置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采用简易起重设备时应有防倾覆措施,确保稳固可靠;使用施工机具时应确认操作可靠,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同乡镇建设管理机构采取“双随机”方式对辖区内农房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给予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并将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建立档案。
2、市住建局将于10月中旬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于11月3日前将农房建设检查情况报我局质安科(yf8831572@163.com)。
附表:《农房建设项目巡查服务表(检查台账)》(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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