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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06月29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系统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施工及验收,确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雨水、污水分流正确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
(一)房屋建筑排水管网工程应纳入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范围,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并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房屋建筑排水管网的监督抽查。
(二)监督内容包含按设计图纸施工和排水管网的原材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施工质量,抽查监理单位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
(三)加强对房屋建筑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并把抽查情况和监督竣工验收情况写入监督报告。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五)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组织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和签证制度。
(六)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三、强化工程竣工验收
(八)加强市政管网与房屋建筑管网接口的监督检查,保证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连接畅通,确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雨水、污水分流正确接入市政排雨水、排污水管网。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提交有关房屋建筑排水管网的下列文件:1、排水管网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2、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3、工程竣工雨污管网接入情况验收表。
(十)各县(市、区)、云浮新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做好辖区内房屋建筑排水系统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程竣工雨污管网接入情况验收表(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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