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政策>>部门文件及解读>>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06月28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扬尘防治等工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工程质量安全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汛期、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行政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方案(试行)》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第2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施工管理执法抽查的通知》要求,5月7日至6月13日,我局集中开展2018年第2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施工管理执法抽查工作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行动贯彻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要求,从各辖区在建项目名录库中抽取备检项目,在市质监站中抽取质量检查专家、在市安监站中抽取安全检查专家,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重点巡查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通过察看施工现场、询问项目管理人员、查阅施工资料等,现场抽查部分建筑材料(钢筋)、回弹重要部位的结构构件(混凝土)以及整治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隐患。
抽检内容一是工程质量方面,以主体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为重点,检查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落实情况,预拌混凝土质量,建材使用情况等。二是施工安全方面,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防护等)安全管理责任及落实情况等。三是环境保护方面,以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及落实为重点,检查场容场貌、围墙围挡、降尘防噪、减排防污、车辆出入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本次检查共抽检云浮市辖区内6个在建项目,其中市中心城区4个、新兴县2个。
从抽查的情况看,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形势仍然严峻,检查的工程项目依然存在较多问题:一是项目管理方面,施工和监理企业班子人员不到岗履责情况较普遍,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二是工程质量方面,存在施工现场无样板引路、未设置标准养护室、未分阶段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质量资料混乱等;三是施工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无带班检查制度、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严、消防器材配置不足、安全警示不全、施工用电乱拉扰接等安全隐患现象。四是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物料堆放混乱、主要道路未硬底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裸露土未采取覆盖等。
抽查小组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扬尘等施工问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6份,记录现场存在问题及隐患108条。共核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份、《责令局部停工整改指令书》1份、《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指令书》2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39宗83条416分。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新兴县华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宿舍楼、厂房、办公楼、机修车间项目,未按项目实际编制危大工程清单,部分专项方案无审核日期,危大工程无验收记录、安全资料未完善,无临时用电验收记录;无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无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如市城区广东大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商住楼建设工程项目,局部高支模(C-E轴交1-2轴、层高8.75米)无专项方案、无经专家论证。
(三)施工用电不规范。如市城区景秀轩(A、B、C栋)项目,电箱材质不符、加工机械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零保护不到位,违规使用花线;电箱设置不规范、部分电缆拖地、漏电参数过大、存在乱拉接。
(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如市城区广东大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商住楼建设工程项目,扬尘防治未建立制度档案文件;部分围挡缺失、未连续封闭;一侧围挡不美观、不牢固;未设置三级沉淀池。
(五)商品混凝土结构构件回弹强度推定值偏低。如新兴县祥利广场1、2、3、4、5、6#商住楼、市场及车库项目,3#楼3层柱(3-C交3-11)设计强度为C40,回弹法实测强度为36.9mPa;3#楼9层柱(3-C交3-8)设计强度为C35,回弹法实测强度为22.6mPa;3#楼11层柱(3-5交3-G)设计强度为C30,回弹法实测强度为23.4mPa。
三、整改意见
一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监理单位及人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履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理旁站制度。二是各监管机构人员要重视大检查大抽查工作,认真做好抽查小组发出的执法文书隐患整改的回复。并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措施,按时将整改情况报市住建局质安科。同时要加大力度开展本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执法或落实停工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确保重点区域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施工、监理企业要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要加强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如实完整地记录工程施工过程并做好质量保证资料的归档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四是要加强施工方案的审批制度及按方案落实施工整治,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实施、验收等重要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五是要做好施工用电、火灾防控和建筑扬尘整治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工作,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安全生产。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按省住建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表:《云浮市2018年第2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施工管理执法抽查情况通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8日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