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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11月18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市〔2019〕59号
关于取消广东骏德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内在云浮市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通知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共建设局:
广东骏德工程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4日开标的云浮新兴供电局里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项目中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的规定,对广东骏德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取消其一年内在云浮市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决定,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2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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